12歲女孩劉思琪被繼母關在廁所17天虐待致死案4月27日一審宣判,繼母許某花被判處死刑,生父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劉思琪的生母白春燕表示,夫妻感情破裂后,3歲的女兒和前夫一起生活,從此,她失去了與女兒的所有聯系。直到一年前,她被法院告知女兒已被生父和繼母虐待致死,年僅12歲。
判決書顯示,2023年12月6日至21日期間,被告人許某花持續將被害人琪琪手腳捆綁并關在衛生間內,對琪琪實施多種傷害行為。經醫學鑒定,琪琪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針對被告人劉某,檢方認為其明知許某花經常虐待小晶、小許、琪琪而放任不管,且幫助許某花網購約1600片瀉藥給琪琪服用。琪琪被關廁所17天期間,許某花多次通過微信將琪琪的相關照片發給被告人劉某,但劉某表示支持和默認,且未回家解救琪琪。
白春燕悲痛欲絕稱:“晚上做夢都夢見孩子喊‘媽媽救我,我好疼’。”
編輯: 楊詩劼
責編: 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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