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查過程中,評標專家竟然全程不配合調查,其負面行為遭記12分!今天下午,《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江油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歐某洪、林某、劉某、李某、謝某五位評標專家處理情況的通告》。
據通告披露,2023年11月,綿陽市審計局審計發現并移送江油市發展和改革局調查核實,2021年12月9日,上述5名評標專家在參與江油市二郎廟鎮中心小學學生食堂改擴建工程項目施工評標中,存在未按招標文件評定標辦法評標,對招標結果造成影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
在核查過程中,評標專家歐某洪全程不予配合調查。根據《四川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其負面行為記12分;對其他4名評標專家的負面行為分別記6分。
據介紹,按照《四川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在一個聘期內,評標負面行為積分達到12分的,調整出綜合評標專家庫;一次記12分且符合法定情形的,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不得再參加任何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
●【特別說明】以上資料源自《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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