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父子之君權父權論);三綱五常;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屈民伸君(董仲舒語),怎么可能是約束王權?
君臣父子,以孝代忠,始于伺親,終于事君,順而不違,家國一體同倫,君權父權論。這是儒家的奴隸道德。儒家積極入世,參與政治,卻沒有一套基礎理論和人權學說與限權政制,關憑一張嘴去勸說君主,表孝忠之心,有何屁用(棒喝)?儒家借不合自然法的人為等級禮制和刑制(刑罰之法制),主張王制或君制,而無民制和政制,王在法上,如何能限制約束王權?董仲舒借用墨子天志,主張屈君伸天,以天人感應來嚇唬帝王,有何屁用?非上天神圣意志不夠天譴天罰,但畢竟天譴天罰屬于隱事遺利,未必能被帝王看清,未必就在當下。主張上帝天志,不主張人民公義,不主張選舉和限權政制;主張屈君伸天,不主張義自天出,不主張去發現一套上天設定的限權政制原理和政制技術,有何屁用?儒家借用墨子《尚同》中“上有過規諫之”以制約權力,停留于此,其實也未得墨子制約權力之全部要義和技術。這是儒家孝忠道德倫理之順而不違的必然結果。
對墨家限制權力的理解,不能僅僅停留于“上有過規諫之”這么簡單。儒學于墨,未得墨子全義,挾于孝忠之奴隸道德,儒家也只有規諫一招了。不闡明墨家的制約權力思想和方法,墨家豈不同于儒家?首先,墨子提出“選天下賢可者”。這個“選”字在同時代的文明中就足以振聾發聵了。有人病詬墨子沒有提出由誰來選,究竟是天選,還是人選?當是時,君-主當道,我想墨子也不可能直接了當地說出民主選舉吧!如果是這樣,墨子連曲線救民的機會都要大大縮水了。雖如此,但我們仍然可以從邏輯上和其它理論根據上推理出民選。“人皆天臣”、“君,臣萌(民)通約”、“三表法”等都是推導出民選的理論根據。同時也可以推理出,天志就是公義。上帝天志和人民公義是政權雙重合法性的來源和保證。其次,我們仔細閱讀《尚同》諸篇,不難體會出部分有“左右之”之權利的官員有制衡各級政長的權力。在此,“左右”的含義就是制衡。再次,《尚同中》提出“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的允許自由執政的理念。也就是說,執政者的執政權利必須得到國民授權和監督,否則,人民有權廢黜之,甚至暴力推翻之。第四,《尚同上》指出,“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則災猶未去也。今若天飄風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罰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天志即是公義。這是鼓勵百姓用暴力去推翻暴政。這是順而不違第奴隸道德無法想象的。五,通讀《墨子》,我們不難發現墨子對政府權力做出刑政(即型政或立法)、治政(行政)和聽獄(司法)三種劃分。雖然墨子沒有明確表明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但也沒有跡象表明三權集中于一人,而是有不同的人執掌。最后,據以上“選舉”和“左右”說法,可以看出,墨家對于權力有時空限度,或者說,有時量和方量限制。也可以看出,受“左右之”制衡的天子或各級政長可能是虛位,至少實權有限或權力不夠集中。
孟子抄襲墨子之附贅余論,未得墨子尚同尚賢之限權政制之系統性深義。“國人皆曰”,無非《尚同》所言,“得下之情”、“上下情請以通”、“萬民便利乎其為政長”,等等,無非“三表法”而已。
孟子之于墨子,附贅余論而已,無他。墨子思想博大精深,非孟子所能望其項背。孟子全部思想跳不出墨子之政治倫理一隅。孟子抄襲墨子,不得其奧義和學說之哲學理論根基,摻雜了儒家孝忠奴隸道德和民粹主義倫理,實在成事不足敗事有余。儒家主張王制或君制,與孟某主張片面的人性善一致。寄希望于盛德賢君之偶然性,而不寄于限權政制之必然性,人之蠢,莫過于此。人性善不過是為王權專制提供人性根據而已,無他。孟出于墨,儒生哂之。但有文本證據放在那里,孟子有超出墨子之一隅乎?
孔孟何時以上帝天志為中心了?天或天命不過是無批判的,不自覺的,無意識的話語繼承而已,未得其神圣意志之意蘊。墨子哲學是客觀唯心論,義出天心,“萬物皆備于我”是主觀主義,義出自心,是自以為是,狂妄自大,以己為神,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錯誤思想根源。類似于“人是萬物尺度”之說辭,古希臘智者學派與孔孟之道一樣,都是主觀主義。智者學派遭到希臘三賢激烈批判,此一戰,決定了西方哲學走向,客觀主義一直主導西方世界。而后跟基督教結合,客觀主義在西方得到進一步加強。而孔孟荀之主導學說卻恰恰相反,主觀主義,相對主義,現象主義肆意橫行,成為東方世界的主流思想。其害:國不國,民不民,屢屢幾近亡國滅種。
儒生要多讀墨經墨辯,這些都是墨論的哲學和邏輯基礎。中國哲學精華在墨經墨辯,其次在老子和名家;其思想高度則在墨論,天志鬼神,兼愛非攻。墨學是成體系的系統性知識,不是儒家那種零碎,毫無邏輯的淺薄的道德倫理。墨經墨辯必須用哲學思維去讀,三言兩語,深蘊奧義,否則也就識幾個字而已。懂了哲學,也就不會迷信淺薄之物如孔孟之道了。儒術獨尊,搞獨斷論,害怕邏輯和說理。你看墨家邏輯、佛家邏輯、西方邏輯,有哪一家不被儒家排斥。
哲學之界定,在墨子那里,是論物之知;在老子那里,是玄學或形而上學;在亞里士多德那里,是愛真理;在萊布尼茨那里,是理性之于各種真理的聯結;在霍布斯那里,是推理的正確知識;在貝克萊那里,是研究智慧和真理之物,等等,儒家有哲學嗎?儒學是哲學嗎?儒生嘻之。嗚!其只識名相符號,焉知哲學呼!
儒家不是獨尊搞了2000多年了嗎,有沒有搞出人權學說和憲政?
作為第一文化家族,動不動修降表,實在不適合,如何能作為表率,教化國民?該殉國殉教的時候,就應當仁不讓。殺身成仁?舍生取義?難不成,全國人民有模學樣,都下跪投降?華夷之辯?尊王攘夷?衍圣公是不是來了個腦筋急轉彎:王就是權和當權者,夷就是非權和非當權者。說來也符合儒家孝忠權力的原始思想。倘若華夷之辯只在于文化,那么,侵人國,屠人家,滅人口,毀人文化,絕人神社宗廟,難道也華夷無辯?連這個也要辯護,還有什么歪理邪說、惡行罪孽不能辯護?
孔氏后人所作所為,說明對自己祖上的學說沒有信心和信仰。既然不能殉教殉國,就自貶,絕不受衍圣公、奉祀官爵祿,做個平民百姓,自食其力,倒也無妨。不要這樣:既要名聲,享受爵祿,食民脂民膏;又要不必擔當道義,承當表率和教化責任。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不能只要權利,不要責任。不過,儒家文化教育出來的東西,尊王攘夷,孝忠權力,甘為專制王權看門走狗和文化爪牙,也不失孔孟之道,只是不該食空餉,食祿民脂民膏。
我們要知道孔孟做事很隱晦,糊里糊涂是看不出來的。比如孟子廷罵,罵無君無父,你以為是什么?是罵給君王聽的,公開告密君王,他愿意以君為父,孝忠君父。所以,儒家是道德陷阱,名義上以仁義“道德”來吸引后世儒生迷信它,實際上讓他們陷入道德的反面而不自知,例如親親相隱。親親相隱是有限度的:在法律上,你可以保持沉默,不被強制告發親人,但不能包庇他,例如助其逃跑如竊負而逃。但不能且不宜作為道德(直躬)來鼓勵和宣揚。在公開場合如法庭,你講親親相隱,出于親情,被法律允許;難道私下里,親親之間就作惡,還講親親相隱嗎?究竟是鼓勵親人作惡,屢屢作惡?還是作為道德,親親互相鼓勵?
我想,孔子也不會主張在私下里,親人之間互相鼓勵親親相隱吧,而應該是嚴辭責備,極力勸禁吧。但是否能夠排除這種可能性:除了在公開場合,孔子同時也主張,私下里親人之間應該互相鼓勵親親相隱?若不能,兒子對父親說:老爸,你再去偷幾只羊。父親對兒子說:吾兒,你跟我一起去,可以偷得更多。
無論小不義,還是大不義,法律上至多允許對親人犯罪保持沉默,不強制親人舉證,告發或舉報。沒有誰在對親人犯罪保持沉默的意義上,反對親親相隱,而是在包庇犯罪,特別是公然包庇犯罪和作為道德意義上,反對親親相隱。第一,竊負而逃就是包庇犯罪,還不是干預司法?你可以保持沉默,順其自然,或做一些神不知鬼不覺的包庇行為。只要不被發現,不致于治你包庇罪。竊負而逃,就是公然助其逃跑了,逮著了就可以治你包庇罪。第二,罪犯是自己父親,竊負而逃,但也不能不反思“親親相隱”、“竊負而逃”是不道德行為。第三,最是腐儒的膚淺無恥認知,難道舜放棄天子之位就是抵償竊負而逃的包庇罪嗎?我不知道,儒生怎樣看待天子之位?難道是作威作福,享受榮華富貴和權力尊榮?難道天子之位不是敬天愛民,不是要承擔對國家、政府和人民負責的重任嗎?難道一國之君,如此重任,可以不打招呼,說走就走,消失得無影無蹤?
訟包括原告投訴,也包括被告辯護,無訟不是司法文明。攘羊小惡,罪雖薄,但也是惡;瞽叟殺人可不是小惡,罪厚當誅。無論小惡,還是大惡,在法律上都被允許親人保持沉默,不被強制舉證;但都不被允許包庇,其包庇罪也隨其原發罪自有厚薄大小。
孔子和儒家如果稍有反思能力,至少也不會認為親親相隱是“直躬”道德吧。從這里可以看出,反思能力缺乏確實也是儒家沒有哲學和科學的根本原因——思維方式膚淺。要通達真理,發現事物的科學原理,就必須學會悟。悟首先是反思,其次是理性反思。悟,吾心也。吾即心即思,吾心就是思思,思思就是反思,沒有反思精神和反思思維,就不可能跨入哲學和科學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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