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盤后,福能東方(300173)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根據該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福能東方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截止目前,對福能東方涉嫌的信披違法違規事項并無準確消息,但此前,福能東方曾于2022年進行過會計差錯更正,更正事由涉及2019,2020年度報告涉及的部分貿易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
據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胡鵬律師初步判斷,福能東方受損股民投資者索賠條件如下:在2024年12月9日前買入福能東方股票,并在2024年12月9日當日賣出或繼續持有福能東方股票的股民投資者,可以向福能東方提起索賠。
自立案事項公開后,市場中,福能東方股價對該事項產生了的重大反應,2024年12月9日開盤,福能東方股價即大跌超19%。
根據證券法及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如查明福能東方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并因此導致股民投資者損失的,福能東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投資者可將索賠事宜全權委托律師處理,無需親自參與立案、調解、開庭等法律流程,無需付出額外精力,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進展,律師也會及時告知。
投資者如有相關證券索賠咨詢,可以關注后私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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