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各類“火爆”全網的游戲層出不窮,游戲裝備等虛擬物品的交易需求與日俱增。不少玩家為讓自己在游戲世界中“所向披靡”,不惜擲重金購買游戲裝備。但是,在網絡上與網友交易游戲裝備等虛擬物品,難免有風險。倘若向你出售游戲裝備的網友收款后“玩消失”,你該怎么做?
案情回顧
*圖源網絡
今年5月3日,李某成通過某社交平臺與網友吳某鑫協商購買一款游戲道具,約定每件游戲道具價格為1000元。并分別于4月30日、5月3日、5月4日向吳某鑫支付18件游戲裝備價款共20300元,后吳某鑫通過網絡交付10件游戲裝備,余下8件未交付。經雙方協商,吳某鑫確認結欠貨款共7600元。
5月4日,吳某鑫因游戲充值需要,向李某成提出借款請求,李某成同意后于5月4日至5 月12日期間向吳某鑫交付借款共60000元,后吳某鑫付還借款45000元,剩余15000元借款及結欠貨款未付還。
李某成經多次催討未果,向潮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吳某鑫償還22600元。
潮安法院經審理認為
李某成與吳某鑫之間的買賣關系和借貸關系成立且合法有效。李某成支付貨款后,吳某鑫應當交付貨物。經雙方協商確認,吳某鑫未交付貨物共計7600元,李某成要求吳某鑫返還該部分貨款理由充分。另外,吳某鑫怠于履行還款義務,其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
綜上,法院依法判決吳某鑫返還李某成貨款7600元,付還李某成借款15000元。
法官提醒
網絡各平臺為人們提供了便捷的交易渠道,但進行游戲裝備等虛擬物品交易時,廣大群眾更應提高警惕,注意選擇正規的平臺、商家開展交易,以避免落入“錢”已付,“貨”不到的窘迫境地。同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虛擬物品的賣方不僅要時刻遵守法律、法規,不隨意出售違法違規的虛擬物品,還要樹牢誠信意識,做到誠信交易。
撰稿:黃雪玉
來源:潮安法院
編輯:張蝶 吳柏霖
審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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