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旬陽法院棕溪法庭堅持“如我在執”理念,運用多種查人找物手段,找到了“失蹤”三年的被執行人,并運用“情理+法理”組合拳,通過執行和解方式執結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
2021年1月,華某(被執行人)因家中父親病重急需用錢,向朋友王某(申請執行人)借款30000.00元并承諾支付利息,善良的王某欣然答應,并約定還款期限。然而借款逾期后,華某卻遲遲未還,王某多次索要無果,后華某竟玩起“失蹤”。
無奈之下,王某只得一紙訴狀將華某訴至旬陽市法院棕溪法庭。承辦法官采取各種方法找到華某后,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華某于2022年1月前返還王某借款30000.00元并支付利息。調解書生效后,在約定的期限內華某仍未主動履行,后王某因身患疾病急需用錢遂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華某再次玩起“消失”,執行法官通過線上線下調查,發現華某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財產。為能給王某執行到這筆救急錢,執行法官四處查找華某,并同時向華某戶籍地村委會求援。
村委會了解案情后,積極給予協助,不但幫助找到了華某,還讓華某主動到法庭接受談話。執行干警才了解到,為逃避執行,華某每月均以現金方式領取工資。因華某多次食言,起初申請人王某表示拒絕與其和解。對此,執行干警以兩人多年友誼為突破口,運用“情理+法理”組合拳,為雙方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和解意見。最終,在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華某當場向王某給付現金9500.00元,承諾剩余20500.00元及利息在3個月內給付清。來源:安康市旬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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