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要怎么寫才能授權?
一、專利授權的基本要求
專利要獲得授權,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對于不同類型的專利,這些條件有所不同:
外觀專利:《專利法》規定其取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為新穎性、美觀性和合法性。新穎性是指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與其申請日以前已經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與其申請日前已在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觀性是指外觀設計被使用在產品上能使人產生一種美感,增加產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
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予的條件是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這里的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二、撰寫專利以提高授權的技巧
(一)權利要求撰寫方面
1. 獨立權利要求
核心必要技術特征的寫入
要將全部必要技術特征寫入獨立權利要求。這里所說的必要技術特征是指用于完成本發明解決技術問題必不可少的技術特征,且記載到權利要求里的技術特征是經過對實際情況進行綜合產生的比較上位、比較概括和核心的技術特征,同時必要技術特征的描述與現今已有技術是可區別的,并需要得到說明書的支持,但不是要將申請專利產品的全部零件都記錄到獨立權利要求中。
避免表述問題
避免獨立權利要求對技術方案的表述過于具體或過于抽象不能得到說明書的支持,范圍過大,否則無法授權。
從屬權利要求的搭配
一項好的專利申請,不應只有一項獨立權利要求而沒有從屬權利要求。在權利要求1里記載較少、較核心、較抽象的技術特征,以爭取較寬的保護,同時將非必要技術特征寫入從屬權利要求中,從屬權項具有可選擇性。
(二)說明書撰寫方面
避免不必要的限定
說明書中要避免形成不必要的限定。因為權要的解釋,是以說明書為基礎的,如果說明書中有不必要的限定,就會形成規避的空間,從而大大影響專利的保護作用和價值。
為審查答復留有余地
說明書要為審查答復留有余地,如果現有權要修改后也不足以通過審查,則可能需要從說明書中補充進一步的創造性的點。
(三)其他方面
深入了解技術問題和技術方案
如果是研發人員自己撰寫專利,了解技術方案一般沒有問題;若委托代理機構撰寫,要給代理人足夠時間去理解技術方案,并且要分析清楚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什么,后續的撰寫都要在此基礎上展開。
了解相關技術
不能只根據發明人的方案來寫申請,要檢索相關的現有技術,從而對創造性的情況作出判斷,對于所要保護的技術特征有合理的選擇。
了解權利人的需求
權利人不一定是發明人,不同的權利人、權利人在不同階段,對專利申請有不同要求,只有符合權利人需求的專利申請才可能是好申請。例如,發明人為工程師,權利人為企業時,要根據企業的需求來撰寫專利。
背景技術撰寫
避免背景技術太簡單、太空泛,因為創新性與新穎性不突出會導致專利審查員認為專利不具有創新性而不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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