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味食品(603517)于2024年10月22日公布了《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復公告》,對上交所重點關注的:1、募投項目進度較慢;2、多個報告期投資現金流凈額持續為負;3、銷售費用增長與營業收入變動趨勢背離的原因及合理性;4、是否存在無商業實質的往來,是否存在資金流向控股股東、實控人及關聯方的情況,是否存在回款風險等問題進行了回復。
根據絕味食品2024年8月16日公布的公告,其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對其涉嫌信披違法違規,進行立案。
基于此,根據證券法、新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規定,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胡鵬律師認為,維護自身權益,不能躺平不動,絕味食品相關受損股民可自行或委托律師向絕味食品提起相關索賠訴訟。
暫定索賠條件為:
2024年8月16日前買入絕味食品股票,且在2024年8月16日收盤時賣出或仍持有絕味食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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