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公布了一項針對H1B的最終規則。該規則修訂了H-1B關于特殊職業的定義,簡化了審批流程、為申請者和受益人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此政策還將提高美國公司在關鍵領域填補職位空缺的能力,助力美國經濟的發展。部分條款也對其他非移民類別產生有限影響,包括:F-1、L-1、O、P、E-3和TN簽證等。
H-1B非移民簽證計劃允許美國雇主臨時雇傭從事特殊職業的外國工人,這些職業由法律定義為 “ 需要高度專業知識 ” 和 “ 特定專業的學士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歷的職業 ”。
新規變化總結
01
專業職位的定義和標準
最終規則重新修訂了專業職位的定義和標準。新規要求職位所需的學位領域與工作職責直接相關,并提供支持性文件,補充說明學位與職位職責之間必須有邏輯關系,而不僅僅依賴于學位名稱與崗位之間的關聯。
新規同時刪除了“商業管理”和“文科”等學位名稱的引用,強調職位要求與所需學位之間的實際邏輯關系。
02
優化F-1向H-1B身份轉換流程
為持有F-1簽證的學生提供了在等待H-1B批準期間的工作許可自動延長至次年4月1日的靈活性,以避免身份和工作的中斷。
03
防止H-1B抽簽系統濫用
新規在“一人一抽”基礎上進一步升級,重點增加了對關聯實體注冊的嚴格限制。新規則明確關聯實體的范圍,包括共同所有、控制或利益相關的公司,并規定如果多個關聯實體為同一受益人提交注冊,這些注冊可能被視為無效。
同時,DHS引入更強的數據分析工具,強化對違規行為的識別和執法,確保抽簽過程更加公平和透明。
04
允許自主創業申請H-1B
· 規則允許外國企業主有資格獲得H-1B簽證,并由其所擁有的美國公司作為H-1B擔保人。
· 此外,擁有控股權的外國企業主(即H-1B申請的受益人),可以從事與其作為企業主身份相關的工作,只要該受益人在大多數時間內從事H-1B申請所授權的專業職位職責,就符合新規的使用范圍。
· 為防止欺詐行為,受益人企業主首次申請H-1B和首次延期H-1B的受益人都只能獲取最長18個月的有效期。若在之后符合考察標準,則可獲取最長有效期3年的延期。
這項規定為H-1B受益人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尤其是對于那些希望在美國創業并為自己申請工作簽證的外國人。
05
擴大免抽簽類H-1B的適用范圍
免抽簽類H-1B,也稱為Cap-Exempt H-1B,不需要經過抽簽程序并且沒有申請名額上限。原先,只有特定的高等教育機構或附屬的非營利機構、非營利研究機構和政府研究機構才能申請不受名額限制的H-1B。
新的提案建議擴大這一范圍,使得即使不直接為上述三種機構工作、但通過為其有關機構工作而間接對上述機構做出貢獻的受益人也有機會申請免抽簽類H-1B。
這些變化意味著更多與高等教育機構、非營利研究機構和政府研究機構有關聯的組織和個人將有機會享受到免抽簽H-1B簽證。
06
防止H-1B抽簽系統濫用
· 新規在“一人一抽”基礎上進一步升級,重點增加了對關聯實體注冊的嚴格限制。
新規則明確關聯實體的范圍,包括共同所有、控制或利益相關的公司,并規定如果多個關聯實體為同一受益人提交注冊,這些注冊可能被視為無效。
同時,DHS引入更強的數據分析工具,強化對違規行為的識別和執法,確保抽簽過程更加公平和透明。
·要求崗位是真實需求。
DHS明確要求雇主在申請H-1B簽證時必須證明所提供的職位是真實的。該職位不能依賴于申請批準而存在或特別創設,必須符合“專業職位”的標準。
如果H-1B受益人被派遣至第三方公司工作,該工作必須是第三方公司真實需要的,并符合“專業職位”標準。
新的改革方案將會在2025年1月17日正式生效執行,屆時,所有申請都需要使用新版的I-129表格,美國移民局也很快將在網站上發布新版I-129表格的預覽版本。這也就意味著新規則將全面影響參與2025年H-1B抽簽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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