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女網紅李宜雪又進精神病院了。
12月22日,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和西湖區南浦街道辦事處發布了情況通報。
事情的緣起,是自去年11月開始,她在開播時總是罵人,罵個“湖南網友羅某某”,反復罵,人家也多次報警。
這個“羅某某”,我略知一二。她叫羅燦宏,是湖南益陽市民營企業家羅樹中的女兒。羅樹中被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判有期徒刑二十年,羅燦宏近年長期在網上為父鳴冤。目前該案已經申請再審,在審判監督程序中,代理的律師團隊,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名律吳丹紅團隊。
李宜雪老是在開播時,隔空罵羅樹中是大壞蛋,羅燦宏直播時哭是假哭,為父鳴冤是圖斂財,甚至因羅燦宏微胖,給她取“180斤”的外號。等等。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人家報了警。當地派出所當然要履職處理。
之前也組織調解了。李宜雪也書面道歉了。可是她心口不一,接著在開播時繼續長期公然謾罵侮辱。
換了對常人,派出所早就該罰罰,該拘拘了。奈何,李宜雪的精神狀態,似有異樣。
通報里也說了,經李宜雪同意,派出所請了北京安定醫院的專家,上門診斷。該院給出的鑒定意見:“強迫性障礙、人格障礙,實施違法行為辨認、控制能力完整,評價為完全責任能力”。
也就是說,課以行政處罰,罰她,拘她,都是沒問題的。只是礙于她有病,暫緩執行,先讓她看病去。
所以,這次當地警方處理的沒毛病。
送她去治病的,是街道社區。
由著她開播時信口罵人,也不是回事。沒誰欠她的,該她罵。這真是個令人燒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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