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運城市垣曲縣公安局皋落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王某某在自家院子里非法種植罌粟。
經調查,2024年11月,王某某將家里老人生前留下的罌粟種子種植在自家院子中。2025年5月,非法種植的罌粟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鏟除并依法收繳。
目前,王某某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私自種植毒品原植物是違法行為,如發現有人種植毒品原植物請及時撥打110舉報。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
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原標題:自家院種罌粟,山西運城一女子被行拘
來源:山西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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