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多家網媒收到來自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民營企業主孫鎮江的來信,投訴連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海州派出所對鮑玉明涉嫌詐騙案立案后卻長期不履行偵查職責,希望通過媒體輿情來引起社會關注,同時引起上級公安機關領導的重視,并對這起案件嚴肅督促處理。
據孫鎮江投訴說,鮑玉明原系連云港酒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下稱酒連公司),酒連公司系海州區人和居項目的開發單位。該項目的建筑施工負責人寧開富租用我的順江建筑機械租賃公司的塔吊。2014年5月經結算,租賃費為55萬元。后鮑玉明與我協商以48萬元計算并由其償還。2014年5月19日鮑玉明以出售人和居項目E號樓西單元202室房為由收取我9萬元房款,2014年5月30日鮑玉明向我借款3萬元并明確以購房款沖減。但實際上,該人和居項目E號樓西單元202室房早在2005年1月就由鄭靖認購,不可能再出售給我并辦證。此事實由海州區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1480號民事判決書與和(2015)連民終字第01168號民事判決書予以確認。我擬購買的人和居項目E號樓西單元202室至今未獲得,鮑玉明收取我的借款3萬元、購房款9萬元以及租賃費48萬元也未支付分文。
對此,本人認為,鮑玉明虛構事實,將早已由鄭靖認購的E-5-202室再出售給我,騙取我的購房款,已經構成詐騙犯罪。為此,我于2020年7月向海州派出所報案,同時向時任連云港市公安局局長陳紅淦寫信求助,陳局長高度重視并將我的來信批轉給海州公安分局,很快海州公安分局海州派出所也以鮑玉明涉嫌詐騙立案,但至今已逾近五年時間,海州公安分局沒有采取任何偵查與強制措施,鮑玉明至今仍逍遙法外。期間,雖然海州派出所也曾經找我進行了談話筆錄,后來又電話約談我說這個案子他們不好走下去,就這樣一拖至今已逾近五年時間,對案件不查也不問,導致涉嫌犯罪嫌疑人鮑玉明至今仍逍遙法外。
海州鮑玉明涉嫌詐騙犯罪,海州公安立案后何以久拖不查不問,又何以說這個案子不好走下去呢?記者百度搜索海州鮑玉明,原來鮑玉明是網絡投訴告狀名人,近年來,鮑玉明先后利用網絡媒體舉報和投訴原連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主兵、連云港市中級法院和海州區法院多名法官、海州區公安分局多名領導和辦案民警以及地方政府官員,據孫鎮江說,現在鮑玉明長期溜達在北京,凡是連云港有對他不利的情況,他就利用網絡媒體來舉報你!所以凡是屁股不干凈的官員就害怕鮑玉明舉報,對于海州公安對鮑玉明涉嫌詐騙犯罪立案后不偵查,是否與鮑玉明反舉報有關系,孫鎮江說沒有證據確鑿他不予評說,但是海州公安的行為輕者系不作為,重則是瀆職。本人的合法權益遭遇公安機關立案久拖的二次傷害。在萬般無奈之下,本人向新聞媒體求助,希望通過媒體輿情來引起公安機關高層領導重視,組織調查組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嚴厲打擊犯罪,保護市民合法權益,給受害者一個最起碼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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