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強監管背景下,信托公司頻頻吃巨額罰單。據企業預警通統計,截至12月25日,金融管理局和銀保監會年內對信托業共開出15份罰單,涉及13家信托公司,罰單總額高達3734萬元。其中,百萬元級別的罰單多達10份,廣東粵財信托有限公司因違規行為被罰620萬元,成為罰單金額最高的公司。
監管層對信托公司風險防范、業務合規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對資金投向房地產領域的風險相對較高的業務和通道類業務等保持較高的關注度;在違規信托公司的處罰力度上也不斷加大,這些都直觀地體現在對相關信托公司的罰單金額和雙罰制。
最具代表性的為今年6月14日,國通信托因13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罰款585萬元,同時有21名相關責任人同步收到罰單,其中18人被警告,另有3人被處以警告及罰款。其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1.風險底數不實,掩蓋表外風險資產,少計表內不良資產;2.虛假壓降融資類信托;3.投后管理不盡職,導致信托資金違規流入禁止性領域;4.違規開展政信業務;5.違規匯集員工及其親屬資金設立虛假家族信托;6.虛設財產權信托彌補其他項目收益;7.違規開展通道業務;8.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9.違規通過非金融機構代銷信托產品;10.虛增房地產類信托規模規避監管;11.違規兌付超額收益;12.風險項目中對投資者進行違規兌付;13.資金池業務經營管理不審慎。
從處罰事由看,涉及最多的為信貸業務違規。貸款資金發放違規;貸后管理缺失,資金違規流入禁止性領域;風險資產數據不實,掩蓋風險;違規剛性兌付等重大違法違規仍舊層出不窮。盡管剛性兌付自2018年起已被明令禁止,但今年依然有多家信托因違規剛兌遭監管處罰。
湖南金融監管局11月12日披露,去年11月對湖南省財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開出罰單330萬元,涉及的違法違規事由就包括違規進行剛性兌付形成損失風險。
今年8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公布的處罰信息顯示,交銀國際信托因違規對風險項目進行剛性兌付,貸后管理不盡職等多項行為,被處以罰款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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