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黑龍江某企業發布的《關于春節前禁止員工前往冰雪大世界游玩的通知》,引發了網友關注。
該《通知》稱,“鑒于當前門票資源的緊張狀況,為了能夠讓更多遠方的朋友得以親身體驗這份冰雪奇緣,企業要求員工暫時停止冰雪大世界游玩計劃。如有違反此要求的行為,將取消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和年終福利領取資格”。
“冰雪”是東北地區冬季旅游的最大看點。其中,哈爾濱的冰雪項目已聞名于世。就在21日,以“冰雪同夢 亞洲同心”為主題的第二十六屆哈爾濱冰雪大世界正式開園,呈現各國景觀數量為歷屆之最,再次引發關注。上述企業《通知》則在“添彩”。
其一,該《通知》引發關注,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冰雪大世界影響力。其二,向遠方朋友特別是南方游客展示了當地企業的友好態度。其三,可為冰雪大世界的游客創造相對舒適的環境。若該企業員工不前往景區,或利于緩解游客搶票、游覽擁擠程度。
雖說這是一種好心,展現出“大局觀”和“高境界”,在為當地旅游業做貢獻,但這種好心卻辦了“壞事”,犧牲了員工合法權益,涉嫌違法違規。因為是否游覽冰雪大世界是員工的自由,而企業橫加干預,甚至以取消福利相威脅,背離勞動法律規定。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無權干預員工工作之外的事,因為那是員工私域,員工是個人私域的“國王”。企業禁止員工前往冰雪大世界游玩,就是對員工私域的侵犯。再以取消評優和福利來威脅,更是錯上加錯,法律不會支持用人單位隨意侵害勞動者權益。
所以,該企業此舉,首先引起不少自稱是該企業員工的網友的不滿,更有網友對《通知》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再從法律角度來看,該企業以員工去冰雪大世界為由取消其評優和年終福利,涉嫌違反《勞動法》規定。若員工依法維權,企業大概率會敗訴。
可見,該企業的“禁令”,既得罪了員工,也與法律為敵,實為因小失大。即這種好心帶來的價值極其有限,但帶來的破壞力更大。即便此舉展現出“地主之誼”,但也有損該企業形象,既折射出企業面對員工表現強勢,也說明企業是無視法律的法盲。
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可以為地方旅游等事業做出貢獻,但前提是合法合規,不能以犧牲部分人的合法權益達到目的。從某種程度而言,該企業禁止員工去冰雪大世界玩,不排除是通過標新立異的做法來為自己撈取好名聲,在市場中展示“好形象”。
該企業合法合規的做法是,可以公開倡議員工將旅游資源讓給外地游客,盡量不去冰雪大世界游玩。但員工究竟去與不去,決定權在員工。而根據上述《通知》,企業強行阻止員工前往景區。這不免讓人懷疑,該企業干涉員工自由乃至侵權是否已成習慣?
希望該企業負責人及時自覺學習相關法律規定,傾聽員工心聲,取消《通知》。當地人社部門也可以主動介入調查,責令該企業取消不合法的“土家規”——這也是在維護地方形象,與發展當地旅游業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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