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網絡
1月3日下午,胖東來創始人于東來在個人社交平臺公布《胖東來人結婚執行標準》,對胖東來正式員工結婚時涉及彩禮、嫁妝、房車、酒席等事項的標準進行規定。標準具體有三項。首先,結婚不允許收取或支付彩禮嫁妝,給雙方家庭造成經濟壓力和精神包袱。其次,依靠自己的能力籌備婚房、婚車,不允許依靠父母積蓄買房買車。另外,舉辦婚禮簡約輕松,不鋪張浪費、不講究面子排場等形式。(1月3日極目新聞)
早在去年11月20日,胖東來就發布過“員工結婚不許收付彩禮”的文字動態,被不少網友質疑“干涉員工生活”。同年11月27日,于東來再次發文:“大家不要再為了胖東來的事情而爭論了、我的心愿是好的、的確我表達的方式和方法是不對的、這說明大家對公眾及個體權利有更強的意識、開心的是大家的愿望都是一致的!一起努力、讓國家更美好、讓人們更幸福、讓世界更美麗!”
雖然胖東來承認“表達的方式和方法是不對的”,但顯然說的不是心里話。否則,他不會在上次的風波平息剛停息的時候,再次發布相關信息,而且是正式公布《胖東來人結婚執行標準》。由此可見,胖東來是鐵了心要跟高價彩禮“硬剛”到底了。
這一次,雖然仍有部分網友質疑胖東來“管得寬”,但也有不少網友和媒體力挺胖東來。比如,紅網發表了《正式規定員工不得收付彩禮,胖東來立下了標準也立下了標桿》的評論文章,僅從標題就可以看出作者對胖東來此舉的盛贊。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臺)官方賬號“重慶廣電第1眼”也發表文章力挺胖東來,認為“禁天價彩禮上胖東來帶了個好頭”“胖東來向天價彩禮亮劍勇氣可嘉”。
關于禁止員工收付彩禮的要求,沒有人懷疑胖東來的良好出發點。無論是為了整頓高價彩禮,移風易俗,還是為了減輕年輕人及其家庭的負擔,都是可以理解,值得支持的。胖東來本人也反復強調“我的心愿是好”。也正因為確信這一點,他才不顧輿論的壓力,堅持推出并執行這一規定。
但是,“好意”不代表“好事”。無論是胖東來本人,還是力挺他的網友、媒體,在這件事情上,都陷入了“以出發點論是非”的誤區。
正如胖東來上一次已經承認的,雖然自己“心愿是好的”,但“表達的方式和方法是不對”,因為“大家對公眾及個體權利有更強的意識”,也就是承認“員工結婚不許收付彩禮”的要求已經干涉了員工的私人生活。可是,時隔一個多月,他還是堅持這么做,就屬于明知不該為而為之的“好意孤行”。
《胖東來人結婚執行標準》提到,如果違反以上結婚標準,視為違背企業價值觀,自違反之日起12個月內,只享有法定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不享有公司給予的超出法定之外的各項獎勵及福利。其中,只享有應得的正常權益包括崗位基本工資和法定休假。
上述規定把員工不遵守“結婚執行標準”定義為“違反企業價值觀”,只能享受法定的勞動報酬及福利,不能享受“法定外福利”。這是將“法律”與“企業文化”作了劃分,把“結婚不許收付彩禮”的要求納入“企業文化”的范疇,從而脫離“法律”的約束。實際上,這只是一種想當然而已。
在宣布實施該《結婚執行標準》之前,胖東來員工無論是否做到“結婚不收付彩禮”,都不僅能夠享受到“應得的正常權益包括崗位基本工資和法定休假”,而且還能享受“公司給予的超出法定之外的各項獎勵及福利”。
據有關媒體報道,胖東來員工現有的100多天休假中,僅年假就可達40天。這40天年假里,除了每位員工每年原有的30天年假外,還包含了從2024年3月開始新增的10天“不開心假”,并且這些假期都是帶薪的。別的福利且不說,單這10天帶薪的“不開心假”就無疑屬于“法定外福利”,而且是全國甚至全世界“獨一份”的“神仙福利”。
也就是說,胖東來此前對員工的各種獎勵、福利,都是員工的勞動報酬。此后也不該將它剝離出來,定義為對員工遵守《結婚執行標準》等“企業文化”的獎勵。
“法定外福利”不能隨意界定,也不能用來“拿捏”員工。“移風易俗”的出發點雖然是好的,但哪怕是“道德標桿”,也要有邊界感,不要干涉員工私生活。(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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