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教育局發布了
關于征求
《湛江市高層次人才
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2025年修訂)》
意見的公告
(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主要內容為
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了
A、B、C類高層次人才子女
在湛江給予教育優待服務
下面跟著湛小信一起
看看主要內容吧~
申請入讀
申請入讀我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學校起始年級(即小學、初中、高中的一年級,幼兒園為起始班級,下同)的,按照國家、省、市幼兒園、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和當年中考政策,統籌安排:
01
A、B類持卡人子女
申請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普惠性幼兒園起始年級的
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學位供給情況和申請人意愿,按照工作生活基礎就近就便統籌安排〔市直屬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由市教育局會同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02
C類持卡人子女
申請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普惠性幼兒園起始年級的
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學位供給情況,按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和普惠性幼兒園就讀。市直屬學校按當年招生政策執行。如確實無法安排入讀普惠性幼兒園的,可選擇入讀其他民辦幼兒園,并由持卡人住所或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協調解決入學問題。
03
A、B類持卡人子女
申請入讀居住地所在縣(市、區)
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起始年級的
由該民辦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學位供給情況統籌安排。持卡人居住地所在縣(市、區)之外的民辦學校不納入優待范圍。
04
A、B、C類持卡人子女
高中階段教育入讀工作
按當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
有關政策執行
在我市報考普通高中學校達到志愿所在學校投檔分數線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市內入讀中職學校的,按照家長和學生意愿優先錄取。
學生們正在上英語課。圖源湛江第一中學公眾號
申請轉入
申請轉入我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的,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教基〔2014〕24號)和中職學生轉學有關規定,予以協調辦理:
01
A、B、C類持卡人子女
從市外轉入我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普惠性幼兒園的
由用人單位向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申請,符合條件轉入市直屬學校的向市教育局申請,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各類人才子女入讀中小學校的優待政策,結合學位供給情況,按照戶籍學生的轉學規定予以協調辦理。
02
A、B、C類持卡人子女
從市外轉入我市普通高中學校的
以學校等級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外省轉入的學生需具有廣東省戶籍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合我市普通高中學校學位供給情況,按照普通高中學生轉學規定予以協調辦理。轉入我市中職學校的,結合我市中職學校學位供給情況,按照中職學生轉學規定予以協調辦理。
03
A、B、C類持卡人
因居住地或工作地等生活、工作基礎變動,
其子女需要在市內跨縣(市、區)轉學的
由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學位供給情況,予以協調辦理。轉入學校為縣(市、區)管轄的,向對應縣(市、區)教育局申請;轉入學校為市直屬的,向市教育局申請。
A、B、C類持卡人的住所和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不得就同一子女向不同教育部門提出入讀或轉學申請。C類持卡人子女的戶籍地與提出入學或轉入的申請地縣(市、區)一致的,不接受申請,按當地當年的戶籍學生入學或轉入的招生政策解決。
申請流程
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教育優待按照以下程序,由高層次人才所在單位統一辦理,不接受個人辦理:
(一)個人申報;
(二)單位審核;
(三)優待安置。
來源:湛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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