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委社會工作部印發《安徽省志愿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及其工作規則》,統籌協調全省志愿服務工作。協調機制主要設有7項職責任務,協調28家成員單位。
協調機制由省委社會工作部為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委金融辦、省直機關工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等28家單位組成,由省委社會工作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協調機制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協調機制日常事務,還建立了會議制度、工作推進制度、定期調度制度,細化了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協調機制辦公室具體職責,統籌推動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志愿服務的重要部署和協調機制決策事項的落實,凝聚工作合力。
協調機制主要職責有:研究確定全省志愿服務事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總體規劃和工作方案,推動志愿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和陣地建設,不斷健全志愿服務工作和制度體系;統一部署全省性重大志愿服務工作和重大志愿服務活動;指導開展志愿服務培訓,培育志愿服務品牌,弘揚志愿精神、志愿文化;統籌協調處理長遠性、跨地區、跨部門的志愿服務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推動對外和對港澳臺志愿服務交流合作等。
來源:安徽省委社會工作部、中國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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