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張某于2009年2月4日入職重慶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科技公司),主要從事生產管理工作。2019年8月5日,雙方續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加班費計算基數、工時制度、基本工資等內容。張某在上班期間每日超時工作,但公司并未支付張某加班費,故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某科技公司支付張某加班費。
判決生效后,北碚區人民法院向某科技公司發送司法建議書,并根據工會與法院構建的勞動法律監督聯動機制、司法建議書抄送工會制度等制度機制,將司法建議書抄送北碚區總工會。北碚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向某科技公司發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某科技公司應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區總工會根據司法建議書,通過查閱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執行勞動定額標準情況等,指導某科技公司對此前維權職工個人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并反饋了規章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某科技公司向北碚區總工會復函,匯報了公司執行勞動定額標準情況,表示公司會在運營管理中逐步完善公司規章制度,強化管理、合規經營,對于加班、工作時間,將嚴格按國家標準執行。
典型意義
本案涉及勞動爭議領域加班時間、加班工資與勞動合同中約定加班費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認定問題,呈現出公司在該領域用工過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工會充分發揮“工會+法院”協同推進“一函兩書”工作機制,多管齊下,督促企業依法依規運行,共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一是司法建議書+“提示函”雙管齊下,共同督促企業核查并整改不規范用工行為,強化合規管理,與法院攜手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抓前端、治未病”,優化營商環境。二是做實跟蹤回訪,確保良性交流,在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同時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實現企業和職工雙贏。三是通過工會調解、法律援助、法院司法建議等關注轄區內企業勞動領域用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梳理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問題,做強指導監督,對標對點開展“一函兩書”工作,助推企業健康良性發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專家點評
點評人:代愛軍 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副處長
用好法律監督依法保障勞動者休息權利
近年來,一些行業、企業超時加班現象受到社會廣泛關注。超時加班與體面勞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不相符,也不利于增強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時,因超時加班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增多,影響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因此,在依法保障勞動者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權益,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過程中,持續開展超時加班問題整治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重慶市北碚區運用勞動法律監督聯動化解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加班工資勞動爭議案例中,區人民法院和區總工會聯動履職,協同推進落實“一函兩書”制度。區總工會根據區人民法院司法建議書的內容,幫助企業查找規章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并依法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企業積極復函匯報落實整改情況,實現“雙贏”目的,既有力指導加強企業合規建設,規范企業用工,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又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發生,推動人民法院勞動爭議訴源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這一典型案例充分彰顯了工會組織加強部門聯動、協同推進落實“一函兩書”制度中“1+1>2”的實踐效果,也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要求的生動實踐。
建議各級工會在強化與法院、檢察院協同協作的同時,不斷推動“一函兩書”制度擴面提升,探索將協作部門擴大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行業主管、行業協會等部門和組織,讓“一函兩書”制度在推動勞動糾紛源頭化解、構建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來源:全國總工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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