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我打聽到被執行人過年期間回家了,你們能不能去找找她......”2月7日一上班,申請執行人盛某就找到漢臺區法院執行局王敏團隊急切地說道。
2018年起,林某因投資做生意多次向盛某借款,后生意不景氣部分借款一直未償還。盛某反復催要無果,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林某向盛某償還借款本息共228835元。判決生效后,林某便下落不明,盛某遂申請強制執行,但執行團隊經多方查控未發現林某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
2025年春節假期,申請執行人盛某無意中發現被執行人林某在某網絡平臺進行直播帶貨并已回到漢中,便在節后上班第一時間向執行局反映情況。收到消息后,執行法官當即前往林某家中找到了林某。林某起初態度強硬,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執行法官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將林某拘傳至法院并依法對其在直播平臺的收益進行現場查詢,后在詢問中林某無意間提起自己丈夫趙某名下有一套房產,執行團隊當即通知趙某來院進行核實并要求其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執行法官通過“背對背”方式向林某和趙某反復釋法析理、講明利弊,二人同意與盛某協商解決問題。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協議,林某在2月底前一次性還清借款,趙某以名下的房產進行擔保,盛某自愿放棄部分利息。案件在執行法官剛柔并濟下達成執行和解,化解了執行僵局。
供稿:賴玉慧 龔 琪
編輯:鄭 真
校對:鄭 真
審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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