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隔空猥褻案,引發關注。
據北京日報消息,2024年3月,門頭溝區某小學11歲的小陳通過某網絡社交平臺APP搜索關鍵詞“免費學習監督”,發現一賬號名為“吃池池”的用戶發布的無償監督學習內容,小陳點擊關注了對方。
在該平臺上,對方問了小陳的姓名、年齡、性別等信息,并要求對方必須服從他的命令。后雙方成為微信好友,對方仍繼續以“監督學習必須聽話”為由,多次強迫對其以主人相稱,并要求小陳給其拍攝裸照、視頻等。
連續多日后,小陳的母親無意中在女兒手機上發現了裸照及聊天記錄,在給對方打電話遭拒接后,小陳的家長敏銳地察覺到周某的裸聊行為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權益,果斷選擇了報警。
經了解,該賬號名為“吃池池”的用戶為周某,是某大學的一名大三學生,其在學校宿舍內通過瀏覽手機網站,通過某APP平臺以監督學習等名義在網上結識多名未成年人。除了小陳外,周某還曾以漲粉為由,通過某網絡社交平臺添加另一未滿14周歲女孩微信,要求其發送裸照和視頻。
在周某的好友列表中,還有多名類似的女性未成年人,但她們發現周某的行為異常后及時中斷了和周某的聯系,避免受到進一步的侵害。
2024年11月,法院以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周某未提出上訴,該案判決已生效。
隔空猥褻傷害更大
打擊難度更大
隨著“觸網”的孩子年齡越來越小,近些年,隔空猥褻的案例引發家長重視。
此前,話題“11歲男孩被騙與女主播裸聊”,就曾沖上熱搜。2024年10月,廣東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權益案件:上六年級的11歲男孩小陳與41歲女主播周某裸聊,打賞一萬多元,女主播構成猥褻兒童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據央視頻消息,法律人士表示,隔空猥褻與傳統的身體接觸方式不同,它具有隱蔽性更強、潛在危害性更廣的特點。
傳統的猥褻行為以身體接觸為主要表現,被害人容易察覺,通常侵害持續時間較短,案發快;但通過網絡實施的猥褻行為,被害人往往都是被誘騙主動配合,他們通常不會察覺已經被犯罪行為侵害,侵害持續時間有時甚至長達數月,不易案發,一旦案發則涉及多名被害人,打擊難度更大。
最高檢:
依法嚴懲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等犯罪
2024年4月,最高檢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專門強調要“聚焦網絡空間未成年人權益,大力加強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把網絡保護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重點進行部署和推動。
檢察機關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從嚴懲處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線上聯系線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運營涉未成年人色情網站、利用即時通訊工具、直播平臺傳播涉未成年人淫穢物品、侵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等犯罪活動。2020年至2022年,檢察機關起訴涉嫌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訴“隔空猥褻”“線上聯系、線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本文轉載自『中國青年報』微信公眾號,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北京日報、央視網、央視頻、中青報此前報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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