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發表了幾篇呼吁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的文章,本以為能引發大家對農民養老問題的關注與思考,可評論區中,總有一些人抱著“農民沒交社保”的刻板印象,不斷反駁。
今天,我就再次梳理,希望能讓大家看清真相。下次若還有人拿這個說事,直接把這篇文章拍在他們面前!
很多人都不知道,農民才是最早為全社會繳納“社保”的群體,公糧、“三提五統”等就是他們的“社保繳費”。過去的農業稅毫無起征點可言,無論收成好壞,農民都得全額繳稅。除了農業稅,“三提五統”和各種集資攤派更是讓農民苦不堪言。而且,農民還承擔著大量隱形負擔,每年都要義務參與修橋、修路、修水庫等工作,一忙就是十幾天甚至一個月。還有那“剪刀差”,壓低農產品收購價,抬高工業產品價格,農民創造的財富大量流入城市。
老一輩農民回憶,交完公糧后,糧食根本撐不到來年,開春就得靠紅薯、稀湯度日。
他們把維持生活之外的一切都奉獻了出去,付出遠超后來交社保的人,說“農民沒交社保”,完全是罔顧事實。
總有人會固執地說,農民沒交就是沒交。那我就想問,“視同繳費年限”怎么解釋?1998年之前,眾多企業職工沒交社保,可工齡直接被視同繳費年限;2014年之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樣沒交社保,工齡也被認可。憑什么農民就不能享受同樣的待遇?
下鄉知青都能算工齡,農民在土地上辛勤勞作一輩子,工齡卻不被承認,這合理嗎?從1998年算起,18歲就下地干活的農民,如今60歲的有十幾年工齡,70歲的工齡更長。要是將這些工齡視同繳費年限,每月給他們1000元養老金,真的過分嗎?這道理顯而易見。
即便農民自身沒交社保,可他們的孩子為社保體系做出了巨大貢獻。無論是進城務工,還是在城市安家落戶,農民的孩子都在積極繳納社保。我國實行“現收現付”的養老制度,現在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實際上是當下工作的年輕人繳納的。農民的孩子交了錢,卻不能讓自己的父母受益,這公平嗎?
日本在類似發展階段,推行公共養老金改革,實現不同群體互濟,還宣傳“繳費給家鄉的父母、祖父母養老”。
而我國職工養老保險斷繳人數不斷增加,反映出大家對社保體系信心不足。若能把農民基礎養老金提高到1000元/月,對農民的孩子來說,繳社保就如同給爸媽開了個“親情賬戶”,也能讓他們更有動力。
盡管已經講了這么多,還是有人堅持“交了才有,沒交就沒有”。那我倒要問問,財政補貼是怎么回事?我們領取的養老金中有一部分是財政補貼,這是全體納稅人的錢。按照公平原則,收入低的應多補貼,收入高的應少補貼。可實際情況卻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高得離譜,財政補貼也多;而城鄉居民(包括農民)月均養老金少得可憐,財政補貼更是少之又少。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高得驚人,有些人退休金比在職時工資還高。他們的繳費比例也遠超發達國家一般水平。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的調研報告都提出,要降低機關事業單位的繳費費率和養老金替代率。
在現代國家,基礎養老金或救濟金并非只有交了社保才能領取。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都有相關制度,有的是普惠的,有的設置了條件和門檻。結合我國實際生活水平,把農民基礎養老金提高到1000元,并設置合理的收入門檻,完全可行。這樣既能覆蓋城鄉所有低收入老人,又無需額外增加財政支出。
這一代農村老人,一生歷經磨難。剛出生就遭遇大饑荒,長大后碰上計劃生育,外出務工還遭受各種歧視。如今老了,孩子不在身邊,還要拖著病體勞作。
難道我們要眼睜睜看著他們在貧困中度過晚年嗎?提高農民基礎養老金,是對他們一生奉獻的尊重與回報,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體現。別再拿“農民沒交社保”當借口了,該是為農民辦實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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