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封頂線統一設置為30萬元
●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
●對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
●連續參保激勵和零報銷激勵可疊加,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
四川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連續參保,或將獲得更高的大病保險支付金額;參保人員在當年度醫保基金報銷為零,次年其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或將提高……近日,為持續鞏固全民參保成果,四川省醫療保障局擬定《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提出了包括上述舉措在內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相關措施。
未來,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連續參保,其醫保待遇或將獲得提升。為鼓勵參保人員連續參保,征求意見稿提出,建立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大病保險待遇激勵機制。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封頂線統一設置為30萬元;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對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連續參保激勵和零報銷激勵可疊加,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
斷保人員再參保的,適當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每斷保1年,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累計降低額度不超過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斷保之后再次參保的,連續參保年數重新計算。前期積累的連續參保獎勵額度保留。居民發生大病報銷并使用獎勵額度后,前期積累的零報銷激勵額度清零。
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如果中途斷保,或將面臨待遇等待期延長。征求意見稿提出建立中斷參保約束機制。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個月,斷保期間的醫保待遇不予追溯。(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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