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說交滿10年就能取錢給孩子上大學,現(xiàn)在卻要等到60歲!”陜西西安的謝先生拿著一沓保險合同欲哭無淚。
這位月入5000元的廚師,十年前聽信熟人推薦購買的太平洋人壽“東方紅?狀元紅”保險,如今成了全家的心病。
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6年,謝先生經(jīng)親戚介紹認識了太平洋人壽保險員何某,對方拿著計算器算出“每年存1萬,十年后本息超12萬”的誘人數(shù)字,反復強調(diào)“18歲上大學正好取錢”。
看著女兒天真的笑臉,謝先生咬咬牙簽下合同?!爱敃r覺得親戚介紹的肯定靠譜,合同那么厚,哪里看得懂?”回憶起簽單場景,謝先生腸子都悔青了。
十年來,謝先生雷打不動地往賬戶里存錢。
2025年2月,當他滿心歡喜準備取出10萬元時,保險公司的答復如同晴天霹靂:“本金要等到被保險人60 歲,現(xiàn)在只能領(lǐng)每年2000多的教育金。”
更讓他崩潰的是,若現(xiàn)在退保只能拿回6萬余元,相當于十年白干還倒貼4萬。
謝先生當場傻眼,這和他當初的預期完全不符!
他多次聯(lián)系保險公司和當初的保險員何某,但對方表示合同條款寫得清清楚楚,謝先生簽字就代表認可,現(xiàn)在取錢只能按合同執(zhí)行。
對此,太平洋人壽客服堅稱“合同條款明確”,并表示投保時已履行10天猶豫期和電話回訪義務。對于銷售誤導的指控,公司要求消費者提供證據(jù),否則無法認定違規(guī)。
謝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
許多網(wǎng)友在社交平臺分享了類似經(jīng)歷:“我也是熟人介紹,每年給孩子交1萬的教育險,說十年后可以連本帶利取出來,我是不是也上當了?”
有人投保時被承諾“十年到期可取”,到期后卻被告知需等到80歲;有人繳納3萬元保費退保僅得2000元;更有投保人發(fā)現(xiàn)承諾的5.5% 年化收益實際僅1.8%。
保險合同中往往有許多復雜的條款和限制條件,普通人很難完全理解。
很多人在購買保險時,因為輕信熟人或業(yè)務員的承諾,忽略了看合同條款,最終吃了大虧。
比如上述的太平洋東方紅狀元紅是兩全保險(分紅型),投保年齡30天-15周歲,保障項目有特別給付金、祝福金、教育金、大學教育金、祝壽金等。
自合同第三個合同生效日對應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或合同終止(以較早者為準);在17周歲前,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一次少兒教育金;18周歲成年后,按照基本保險金額的50%給付大學教育金,大學教育金領(lǐng)取年齡為被保險人18、19、20和21周歲。年滿60周歲后,按照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給付一次祝壽金。
保險合同條款注明了60周歲之后領(lǐng)取已經(jīng)繳納的保費,謝先生由于沒有仔細看合同條款,與自己想象的產(chǎn)生了較大區(qū)別。
因此,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尤其是關(guān)于收益、提取條件和退保損失的條款,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此外,如果發(fā)現(xiàn)保險員存在誤導銷售的行為,一定要保留證據(jù),比如錄音、聊天記錄等,以便日后維權(quán)。
最重要的是,不要因為熟人情面而盲目簽字,畢竟錢是自己的,損失也只能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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