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誰是這些天最慘的人,
很多人都會提名南師大ppt事件的當事人汪某。
本來研究生畢業就已經很不容易,
為了和博士女友結婚,
汪某是咬著牙答應全款買房并出18萬彩禮。
讓他做夢也沒想到的是,
出差4個月后,
自己竟意外發現女友和大20歲導師的曖昧聊天,
一怒之下,
汪某連夜寫了篇14頁的ppt,
曝光了女友與導師的奸情,
引發了全網轟動。(具體事件見這里)
網友們對此事議論紛紛,
有的網友對汪某表示贊成,
認為汪某的做法很解氣,
懲治了渣男渣女。
也有網友對汪某的行為提出了質疑。
明明是私人的情感糾紛為什么要上升到公共事件的輿論風暴中去?
那么,
汪某的做法到底有沒有問題呢?
說起來,
用PPT、PDF、小作文曝光渣男渣女的做法由來已久,
娛樂圈里更是屢見不鮮。
但這種夾雜聊天記錄、照片等隱私信息的ppt,
雖然可以吸引大眾的眼球,
但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
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根據《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隱私。
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
散布他人隱私可處拘留或罰款。
宋某某如果狠一點,
可以反手告汪某侵犯別人隱私。
那汪某輕則要被起訴賠禮道歉,
重則還可能被拘留,
留下案底、影響前途。
這種事之前不是沒有發生過,
2023年成都某高校就發生了類似事件,
爆料者因傳播隱私被行政拘留。
去年有個叫“00年的樹先生”,
因為發現自己戀愛九年的未婚妻劈腿出軌,
將出軌證據轉發給親朋好友,
被拘留7天,留下案底,
他們不僅被戴綠帽,
還丟了工作,失了錢財。
雖說汪某的PPT中對部分信息進行了“技術處理”,
但大部分的內容中仍包含了雙方大量私密對話與細節,
已經構成了對涉事雙方隱私權的實質性侵害。
而更尷尬的是,
雖然導師和女博士的婚外情屬實,
但汪某的ppt里如果存在夸大或失實描述,
也有可能被認定為誹謗。
例如,
汪某在PPT中提及“宋某某計劃為女博士安排工作”,
可如果他無法提供確鑿的證據,
對方可以直接以損害名譽起訴。
畢竟,
在法律上,
道德瑕疵不能抵消侵權行為的違法性。
舉報者完全可以從“受害者”轉變為需承擔法律責任的“加害者”。
看到這里,
有人可能會問了。
既然發到網上曝光有這么大風險,
那干脆拿著這些證據,
找宋某索要些好處。
然后分手成全這對狗男女。
這么做就更不行了。
生活不是電視劇,
這么做了對方告你個敲詐勒索,
一告一個準。
最好的辦法還是拿著證據直接向學校及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由官方處理更為妥當。
目前,
南師大已經免去了宋某某副院長的職務,
并暫停了他一切工作。
我們作為吃瓜群眾,
在譴責宋某某師德淪喪的同時,
也需警惕“以不道德對抗不道德”的惡性循環。
唯有將道德憤怒轉化為制度建設的動力,
才能真正實現“零容忍”承諾,
讓教育回歸傳道授業的純粹本質。
那么,
各位親愛的朋友,
你們怎么看南師大ppt事件?
歡迎留言討論,我們一起交流。
我是榕樹洞里看世界,小小樹洞縱論天下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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