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是春風,以溫暖撫平荊棘;是星火,以微光點燃希望;是鋼鐵,以堅韌扛起風雨;是脊梁,以力量撐起半壁山河。法律是燈塔,為前路破除迷霧;是利劍,為不公劈開枷鎖;是盾牌,為尊嚴筑起高墻;是沃土,為成長滋養公平。
在第115個三八國際婦女節來臨之際,讓我們一起聽公訴人講述辦案故事,看檢察官如何依法維護婦女權益,為女性撐起法治藍天。
未飲的“毒酒”
講述人:巴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劉東
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這是最美好的婚姻,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是多數人憧憬的婚姻,但也有這樣的婚姻……
“既然你不讓我活,那我們就一起去死!”這是65歲的唐玲(化名)此刻內心真實的想法,于是深夜,她顫抖著雙手將殺蟲劑倒進了丈夫羅軍(化名)的白酒缸,這是羅軍每日必飲的養生酒,也是唐玲的絕地“反抗”。
初見唐玲,她縮坐在訊問室的座椅上,瘦弱且矮小。當我問及她與丈夫平日里的關系時,她竟哭得像個孩子,有隱忍的委屈、被傷害的難過、付出的不甘……她說,起初兩人夫妻恩愛,一起外出打工掙錢,為了養老有所保障,2011年,兩人便以唐玲的名義購買了養老保險,這筆錢本應是晚年的基本保障,不承想卻成了噩夢的開始。“他總是不斷找我要錢,不給就打罵”,唐玲抹著淚說。2023年1月30日晚上,羅軍再次找唐玲要錢,當著女兒一家的面辱罵唐玲,并揚言:“不給錢,你就滾回去!”。唐玲積攢多年的委屈終于在此刻爆發,遂產生與羅軍同歸于盡的想法。夜里,唐玲向羅軍喝的白酒缸里投毒,次日,女兒通過監控發現異常,將白酒另行保管,防止羅軍誤喝,并打電話詢問唐玲,唐玲如實告知,后唐玲在女兒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辦案中,我們發現,長期的家暴讓唐玲出現嚴重失眠、心慌等不良反應,加之案件帶來的壓力使其再次產生輕生的念頭,我們安排專業心理咨詢師定時上門開展心理疏導,并聯系援助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唐玲的狀態逐漸平穩。接著,我們對二人所在地村社進行了走訪,發現羅軍不僅多次打罵唐玲,而且還散播唐玲與他人有染的謠言,當地村社干部曾多次調處二人的矛盾,但羅軍并未認識到自己家暴行為的違法性及對唐玲造成的傷害。為切實化解矛盾糾紛,2023年4月7日,我們在唐玲所在村社舉行了公開聽證會,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婦聯負責人參加聽證。鑒于唐玲犯罪情節輕微,具有犯罪未遂、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且羅軍當場表示對唐玲的行為表示諒解,聽證員一致同意對唐玲作不起訴。2023年4月12日,我們依法對唐玲作出不起訴決定。
為了解唐羅二人生活現狀,我們多次上門回訪,二人現生活和睦,家庭氛圍較好。針對本案中發現涉家暴婦女權益維護方面的短板,我們與區婦聯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婦女兒童權益綜合保護的實施辦法(試行)》,建立線索受理移送機制,明確處置流程,暢通救濟渠道等,構建了農村婦女兒童保護的有力屏障。
遭遇家暴可報警,女性要依法維權,莫為一時沖動從受害人變成加害人!
撕開家暴“隱秘角落”
講述人:平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曾朝烽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讓檢察官一定要“拆”掉這樁婚姻呢?
事情還得從二十多年前說起,家住平昌縣某鄉鎮的胡某經人介紹與同鄉陳某相識,隨后自由戀愛,按照農村風俗舉辦婚禮后結為夫妻,婚后育有兩女一子。2013年,二人補辦結婚登記手續。然而婚后,家庭瑣事引發的糾紛不斷,陳某更是多次對胡某實施家暴,讓胡某的生活苦不堪言。2022年8月,不堪忍受的胡某向平昌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可由于缺乏法律知識和證據意識,未能收集到陳某家暴的有力證據,離婚訴求未得到法院支持。2022年11月19日晚,陳某因胡某起訴離婚心生怨恨,酒醉后來到胡某上班的場所,對胡某拳打腳踢,并用瓷碗碎片劃傷胡某的左臉,造成胡某多處軟組織傷及面部輕傷一級的后果。
被家暴成這樣,胡某為什么不反抗?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在與被害人胡某的進一步接觸中,我們了解到,因為害怕被陳某再次報復,想擺脫陳某卻不能,胡某深感無奈。面對胡某的困境,我們先是給胡某闡明了相關法律規定,同時主動聯合民事檢察部門,引導并幫助胡某收集陳某長期家暴的證據,并積極與法院溝通,最終,經檢察機關支持起訴,胡某終于等來了準予離婚的判決書。婚是“拆”了,但檢察履職并未終了。針對胡某無固定職業,又獨自撫養子女,經濟困難的情況,檢察官將案件線索移至控申部門,為胡某爭取到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最終,陳某也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希望所有婦女都能勇敢捍衛自己的權益,用法律武器擺脫不幸的婚姻,走出家暴的陰影!
文稿|王芳 審核|陳貴平
巴中檢察新媒體工作室
(2025年第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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