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聯合國裁軍審議委員會為防止擁有核武器國家大范圍擴散核武器而制定的一項國際條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于1968年6月12日經聯合國大會批準通過,同年7月1日開放簽署,并于1970年3月5日生效。
蘇聯于1969年11月24日批準通過這一條約。自1992年起,俄羅斯成為蘇聯履行這一條約的合法繼承國。
這一條約有191個締約國。
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南蘇丹均未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朝鮮于2003年宣布退出這一條約,但這一條約的締約國認為,從法律上來看,朝鮮是以不正確的方式退出的;聯合國秘書處繼續將朝鮮視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締約國。
詳情請見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制作的信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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