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民政局
關于開展2024年度
市級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各全市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為強化對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規范社會組織運作,推動其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相關規定,開封市民政局將開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工作。請各參檢社會組織嚴格按照要求,按時報送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度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職責
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應切實履行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的初審職責。對所管理的社會組織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照章程開展活動、人員與機構變動、財務管理、領導干部兼職報備、分支機構設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監督審查。同時,積極督促相關社會組織按時向市民政局提交年度檢查材料,確保年檢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二、年檢對象范圍
2024年6月30日以前經市民政局登記的全市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均需參加2024年度檢查。
三、年檢步驟
(一)網上填報
參檢社會組織需登錄“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若未注冊,需先完成注冊再登錄,網址:https://zwfw.mca.gov.cn/ ),訪問“法人服務”中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年報板塊,在線填寫《2024 年度報告書》。其中,工作總結部分須詳細涵蓋本單位開展鄉村振興、社會公益、助力經濟及參與社會治理等方面的情況。
(二)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初審
網上填報完成后,各參檢社會組織需自行打印所填報的年度工作報告書,年度工作報告書一經打印,將無法進入系統修改。年度工作報告書經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提交至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進行初審。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提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初審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送紙質材料
1.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出具明確初審意見的年檢報告書原件2份。
2.2024 年新成立的社會組織需提供黨組織批復文件或下派黨建指導員的相關資料復印件。
3.民辦學校、職業培訓學校、醫療機構,需提交 2024 年審后的辦學許可證、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參檢社會組織應于2025年5月31日前,將上述材料報送至開封市市民之家 8010-6房間。若報送的年檢紙質材料經審核不符合要求,應在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對于逾期未報送年檢紙質材料且無正當理由的社會組織,市民政局將不再接收,按未參檢處理。
(三)加蓋年檢印章
參檢社會組織于202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攜帶登記證書副本原件到市民之家8010-6房間加蓋年檢印章。市民政局將根據社會組織報送的年度檢查材料,依據年度檢查標準,結合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初審意見和抽查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等,綜合評定并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檢結論。對于在年度檢查中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社會組織,市民政局將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四、注意事項
(一)認真準備,專人負責
各參檢社會組織要高度重視此次年檢工作,認真做好準備,指定專人負責具體事宜。在規定期限內準確、完整地報送年度檢查材料,并對報送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違規處罰措施
1.對于之前年檢正常,但不按規定參加 2024 年年檢的社會組織,按有關規定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并取消其當年的評估和評優評先資格。
2.對于2023年度、2024年度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將被列入“僵尸型”社會組織名單,并依法依規啟動行政撤銷登記程序。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71-25957689
地 址:鄭開大道與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8010-6室
開封市民政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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