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金秀賢,再見!
大家都知道,采取法律警告并不意味著他就是對的。
部分跟帖:
- 從她16歲開始,你們交往了6年,你能做的就是給她寄一封掛號信,雖然那個小女孩求你給她時間,救救她,但你沒有聯系她,一直躲著她,最后導致她做出了極端選擇。一點也不覺得抱歉和悔恨嗎?你發的是起訴通知書。這不是人該做的事。如果你給她時間,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件事太令人傷心了,我為這個小女孩感到難過;
- 她一直哀求,說自己會努力工作償還……
- 我不想看到金秀賢;
- 你當時說想和13歲的金裕貞演男女主、想看金裕貞成熟的樣子也是出于特殊的目的嗎?戀童癖真的是最糟糕的;
- 這就是為什么長得漂亮但家境貧寒會招來禍害,男人們似乎非常善于發現這一點。雪莉和金賽綸身邊都沒有成年人保護她們,兩人都在如此輝煌的年紀離開了,真的太可悲了;
- 韓國似乎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保護金秀賢的國家;
- 女人,無論你有多空虛孤獨,都不要被老男人所蒙騙,不,最好不要對男人抱有任何期望,老男人就像狐貍一樣;
- 有他們接吻的照片,如果他們還說他倆沒關系,那真是……
- 那么,金秀賢現在做錯了什么?
- 我討厭任何觸碰兒童的行為。在美國,即使是罪犯也不會把戀童癖者當人看待;
- 昨天我在海外聊天的時候,一個未成年男孩說他已經15歲了,我當時真的很害怕,立刻叫他不要在網站上聊天了,因為那個網站上成年人更多,這才是一個正常人的正常反應吧?
- 金賽綸酒后駕車,經紀公司支付了所有費用,他們約會是因為彼此喜歡,金秀賢除了跟未成年人戀愛之外沒有做錯任何事,他怎么就成了殺人犯?她的家人知道他們的關系,卻放任不管了6年,這正常嗎?
- 一開始說不是戀愛,后來又說會強烈應對,但之后卻又沉默了;
- 金賽綸賺的錢到底去哪兒了,她為何做出如此極端的選擇?
- 看到評論區,我理解為什么要有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了。但即使有法律,他們也堅持認為這是雙方自愿的,他們企圖將犯罪合理化,因為他們也想和未成年人約會;
- 不管是因為金錢還是什么,一個成年人與中學生戀愛這件事就很奇怪;
- 這只是他們的私生活,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干涉,金賽綸并不完全無辜,不是嗎?
- 不是錢的問題,他與未成年人約會才是重點,不是嗎?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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