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小孩在小區內玩耍受傷
造成十級傷殘
誰擔責?
案情回顧
2023年,年僅8歲的唐某在其居住的小區內玩籃球,撿球時不慎從小區地下車庫采光井的雨搭板墜落至約6米高的地下車庫,導致其右側橈骨遠端骨折,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
唐某父母與小區物業協商賠償事宜未果,遂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
本案中,小區地下車庫采光井上僅鋪蓋玻璃材質的雨搭板,周邊沒有任何防護欄,也沒有安裝防墜網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小區物業公司作為地下車庫的管理者,對于地下車庫的采光井明顯未盡到合理的管理維護工作,沒有履行好對業主的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小區居民唐某受傷,依法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上高縣人民法院的承辦法官仔細分析案情,了解到小區物業公司有投保公眾責任險,遂依法將保險公司追加為本案被告。在承辦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耐心釋法說理后,最終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唐某6萬元,小區物業公司補償唐某3千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官提醒
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管理人
應當定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修維護
及時消除危險或采取必要措施
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家長也應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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