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朵財經觀察出品
特約撰稿
最近,華為一份6500字內部通告,震驚了整個行業。
這些年來,筆者找過幾份工作,也幫別人介紹過數次工作,內推費、獵頭推薦費有幸拿過幾次,但華為這次的黑色產業鏈曝光,還是讓筆者開了眼了。
據財新報道,華為最近展開了針對內部“違規招聘”的整頓行動。3月10日,華為內部通報,在招聘非雇員過程中,多名產品線負責人存在自身參與替考、安排別人代考、向候選人泄題等違規行為;亦有多人存在通過出賣公司信息資產獲利的情況。經研究,對涉事人員予以開除,并要求其退回非法獲利、賠償公司損失。
據說華為這個出事兒的部門裁員超過百人,網上有人說,這事兒可能公司早就知道,等到現在人力過剩了,就直接開掉連賠償都不用。
這話當然是有點陰謀論了,筆者愿意相信至少任總不清楚這個事兒,據稱事發后,任正非還自罰4萬元且辦公室門后貼條自省,作為大集團的領導,當然清楚水至清則無魚,但對于這次的招聘黑色產業鏈的范圍之廣,情節之匪夷所思,不知道任正非有沒有一點點后悔過給員工的待遇太高。
華為不僅是簽合同的正式員工待遇高,外包的員工待遇也不差,實體里面的華為,互聯網企業里面的拼多多,員工的薪水都對得起“苦逼程度”。
這個待遇究竟有多好,外界此前也都是道聽途說,但本次出事兒的都是外包部分,根據網傳截圖,竟然還能有2W內推費可以拿。這個真是相當可以了。
更炸裂的是,這還不是一次性買賣——“據說招一個人可以拿2W內推費,然后這邊HR對外說包進OD(高級外包),收費。公司這邊幫忙撈人,協助作弊,有代考,泄題,寫好面評。入職之后一個月收兩千。”
入職之后,一個月還能收兩千!
在筆者印象里,除了舊社會的學徒,還真沒聽說過這樣整的。一般來說入職介紹費或者獵頭費都是一次性解決,這竟然還有走“月供”路線的,一年1個人是2.4萬,10個人就是24萬,100個……
這算不算是開先河了?聽說過供房供車供女朋友供小白臉,這還有供工作的?……
而且根據爆料,這個“月供”還是無期限的,也就是說員工入職多久,就得交多久的月供給相關介紹人。
如果是不涉及利用職權,那這“黃世仁條款”其實也只能算是愿打愿挨,可惜黑產上下服務太到位,代考、泄題、寫面評等等,一條龍服務全配套,這就跑不掉要扣上貪污受賄和職務犯罪了。華為的處理辦法是“退贓加開除”,還算是比較人性化,要是狠一點的話,移送公檢法,判個幾年是少不了的。
順便一提,上圖提到的“溪流背坡村”是華為在松山湖打造的辦公區,也是一個度假村,在網上很吃香,“帶人進去一次收100多”也是一種“靠山吃山”,類同于公園附近的大媽收錢指揮游客逃門票,從圍墻豁口進去。
截至目前,還沒有看到華為對此事的正式回應。至于涉案金額,知情人士已經透露“信息不實”,具體多少就不得而知。
但同時流傳出來的,還有一份該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發出的《對非雇員人員選擇業務中違規事件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通知的時間為2025年。
通知中顯示,經審計發現,ICT產品與解決方案、半導體業務部、人力資源管理部、ICT銷售與服務部、終端BG、質量與流程IT部多人在非雇員人員選擇業務中,存在安排/參與替考、向候選人透露服務能力考察題目等違規行為,同時,多人通過出賣公司信息資產獲利。
根據披露,共有36名員工被除名、辭退、勸退,26名管理人被處罰。
據南方日報,南方+記者從華為多位知情人士處,證實了這份內部通告的真實性。
這事兒被揭露的原因也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是兄弟部門看不下去舉報的,一種說是分贓不均掀桌子導致的。
這事兒之所以發展到這種地步,其實也不能就簡單粗暴地評價華為管理疏漏。原因很簡單,入職好處費,或者說內推費,獵頭費,這些都是合法的,別說大廠,中小公司也盛行這種做法,這就導致有人混淆了合法收入和灰色收入、違法收入的邊界。
在外人看來,收入產生無違規行為就是合法的,反之很可能違法,一目了然。但身處其中的人卻很容易自我催眠,一不小心就觸犯法律。
事情被曝光后,有人歌頌“華為敢于自查自糾,不愧是華為”。這種彩虹屁也屬實是腦殘了,不查不究難道就放任么?而且此事是網曝,華為也不是自曝,所以說什么勇氣,什么壯士斷腕,這些話就純屬捧臭腳了。
況且,近年來多家大廠動真格打擊貪腐,也算是“有共識”了。2024 年,騰訊處理百余起違規案,百余人被解聘,二十余人涉罪移送公安;字節跳動 103 人因違法違規被辭退,11 人被公安立案;網易查處兩起舞弊貪腐案;小米辭退倆違規總經理,他們還要擔法律責任、賠錢。
華為這件事,還是客觀看待吧,屋子大了肯定有蟑螂白蟻,裝看不見固然是掩耳盜鈴,但撒點樟腦丸也不足夸持家有道。
(文章來源:花朵財經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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