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驟然離世,生前那些沸沸揚揚的爭議仍未消散。
回顧她的一生,在娛樂圈打拼積累了財富與名氣,卻因缺乏文化底蘊,在諸多關鍵抉擇上盡顯短視與糊涂,最終吞下苦果。
原生家庭沒能給她提供優渥的成長環境與深厚底蘊,自身學業上也未見突出建樹,卻在娛樂圈迅速躥紅,短時間內積累大量財富。眼界未能跟上財富增長的速度,使得她行事盡顯暴發戶做派。
就拿消費來說,她曾獨自前往臺北米其林餐廳,為了所謂的“排面”,讓服務員不停刨白松露,一頓飯光松露費用就高達1萬多臺幣。
還有她那滿屋子的高檔鞋子,2011年她在《康熙來了》節目中曾炫耀自己擁有300雙經典或限量版的鞋子,其他鞋子有200雙,總數超500雙,鞋子多到可以開鞋店了。
2017年,她更是宣稱自己生育后因為腳的變化,家里收藏的名牌鞋已經達到了700多雙,去世后家中鞋子數量仍與之相符。
如此多的鞋子,遠遠超出正常穿著需求,無非是為了滿足她膨脹的虛榮心。
而在她與汪小菲的婚姻糾葛及后續紛爭中,沒文化導致的法律認知缺失,更是將她置于不利境地。
有網友爆料,當初兩人參加《幸福三重奏》獲得的2600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理應一人一半,可大S卻獨自收了起來。當時臺灣酒店開業,汪小菲因資金緊張,從這筆錢中拿出500萬用于稅費。
大S卻要求汪小菲寫欠條,汪小菲無奈照做。離婚時協議寫明,若豪宅歸大S,欠條便作廢,可大S卻稱欠條沒帶,之后又拿欠條打官司索要這筆錢,最終因法律不支持而被駁回。
要知道,這套價值2億多人民幣(臺幣4億多)的豪宅,首付1.5億是汪小菲出的,裝修花了好幾千萬,后續的水電物業、貸款、司機保姆費用、孩子撫養費,甚至大S的贍養費,全是汪小菲承擔。
此外,汪小菲十年間給大S媽媽花了兩千多萬,每年生日、節日,至少給二百萬人民幣,張蘭全款給汪小菲買的婚房寫了大S名字,也被她偷偷賣掉,3億臺幣進了大S媽媽腰包,至今未還。
不少網友感慨,大S并非不懂法,而是妄圖鉆法律漏洞。
有網友憤憤不平地說:“她明知道自己的訴求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就是想通過不斷提告,利用媒體制造輿論,讓汪小菲形象受損、資金凍結,影響他的生意。這種耍無賴逼對方就范的行為太無恥了!”
她原以為以汪小菲的性格,在生意受壓、無法探視孩子等多重壓力下會妥協,卻沒料到張蘭態度強硬,不吃她這一套。
有網友分析:“大S自己的豪宅為支持具俊曄已經抵押三次,經濟上入不敷出,前途渺茫。所以她才不顧一切,只想逼汪小菲就范,好讓自己下半生安穩,她根本不在乎孩子以后怎樣,只在乎當下的體面和自己的婚姻能否維持。”
在兒女撫養費問題上,她同樣缺乏正確認知。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對子女均有撫養責任和義務,撫養費并非一方獨自承擔。
她卻在離婚后開出高額撫養費條件,且試圖讓汪小菲獨自承擔遠超合理水平的費用,還頻繁提告。
但法律并不支持這種不合理訴求,最終只是自討苦吃。
再者,她天真地認為婚姻法會支持前夫養現夫和自己。離婚再婚后,與前一段婚姻的財產和贍養關系理應切斷,前夫并無義務繼續供養前妻及其新家庭。
她卻反復索要贍養費,令臺灣法院都不堪其擾,甚至為此修改法律,明確再婚后前夫無需承擔贍養義務,這無疑讓她成為笑柄。
還有財產分割方面,離婚時雙方已對財產進行劃分,如兩套豪宅歸她所有。但她似乎不理解婚姻法不會支持離婚后前妻隨意反悔、覬覦前夫家產的行為。
如果允許這種情況,社會秩序與婚姻關系的穩定性將蕩然無存。
大S一生看似風光無限,實則在關鍵問題上屢屢犯錯,歸根到底是文化底蘊不足,對法律、對生活缺乏深刻理解。
這也給大眾提了個醒,財富與名氣雖好,但沒有與之匹配的認知和修養,終難駕馭,人生之路也容易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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