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格總在人間的第850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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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臺提問,我家孩子不愛學習,成績中游,要不要繼續雞娃天天雞飛狗跳?
算是問對人了,說下我家的情況。
我兒子正在讀初三今年下半年16歲,還有3個月就中考,他那個學校還不錯,不過他的成績只能算中等偏上一點,前幾天他們學校剛剛組織“中考誓師100天”,正處在所謂人生關鍵時刻。
班級群里老師和家長們已經雞瘋了。
我呢,我已經放棄雞娃了。
我說,兒子,你對學習不感興趣,我幫忙搞定你老媽,不上了就是。
你想干點自己想做的,我支持,不一定非要讀書。
做任何事都可以,前提只有一個,必須拼盡全力。
啥叫拼盡全力?你回憶一下,當初你踝關節骨裂了,一瘸一拐的還瞞著我們去踢球,這個就叫拼盡全力。你做到,爸爸就任何結果都能接受。
“任何結果都能接受”這話不是吹牛,是我真的能接受,我接受他去不了很好的高中,甚至接受他上不了高中,但我接受不了他不夠拼。
看到這里你可能會說,只要他真的拼盡全力,結果自然不會差呀。
不好意思,還真不一定,人生有很多拼盡全力結果依然很糟糕的事,中考,高考,成年后的打工和創業,都有可能,咱們不要自欺欺人。
我真的只要求過程,對結果不抱期待。
為什么我會這么想?
朋友們,因為人生太長了,一次兩次考試根本決定不了什么,能決定一個人走多遠獲得什么成就的,不是學歷,而是他“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人”。
只要他能成為這樣一個人,中考不參加都可以,更不要說高考。
但是他既然選擇了參加中考,那就得拼盡全力,因為拼盡全力是“成為那種人”的必經之路。
很多年前我還是個孩子,看電視劇《西游記》就很奇怪一點,既然孫悟空一個筋斗十萬八千里,直接飛去靈山把經書帶回來就行,為啥還要師徒四人辛苦走一趟,又危險又麻煩。
后來長大了才明白,成就唐僧師徒的不是最后拿到的經書,而是取經的路,不經歷九九八十一難,他們就沒法“成為那種人”,白給經書也沒用。
我不雞娃,但孩子必須自食其力,在選擇哪條路來走這件事上,其實《西游戲》已經給出了具體路徑。
這個路徑包含2點:
第一,這條路必須你自己喜歡。
第二,你得拼盡全力。
我們先說第1點,什么叫喜歡。
生活里也有人說我喜歡這個,喜歡那個,好像什么都喜歡,我告訴你們,那不叫喜歡,那只是對自己有一點期待。
你期待你有旅游的機會,你期待會一門樂器,你期待成為一個咖啡店老板,你期待年薪百萬……期待很多,說說就忘了,但是真正的喜歡很少。
什么叫喜歡,做這件事情本身就能給你帶來樂趣,帶來心流,無所謂別人認不認可,才叫做喜歡。
這件事競爭激烈卷生卷死,但你依然享受其中,這才叫做喜歡。
什么叫喜歡,不達目的不罷休,才叫做喜歡。
你喜歡年薪百萬,你有沒有為了年薪百萬,不達目的不罷休呢?
唐僧對取經就是喜歡,他認為自己非取到真經不可,好幾次被妖怪抓去差點噶了,出來依然不改初心,這個就叫喜歡。
你喜歡一件事,并不是你做的時候很享受,不做的時候就可以放下,不是這樣的。
而是你會24小時完全“沉浸”在這件事里,做時享受,沒做也老惦記,臨睡前盼著早上鬧鐘響,不存在什么上班打卡下班走人這回事。
就像中考高考,真正喜歡學習的孩子哪怕他成績一般(因為這需要天賦),做題他很享受其中,跑步是為了讓身體變得更適合做題,睡覺也精確控制時間只為多刷一套題,這個就叫喜歡學習。
我不是說孩子非要喜歡學習,這事兒沒法強求。
而是說,他如果沒進入這種狀態那就談不上喜歡,學習好只是天賦高,但真算不上喜歡。
喜歡有多重要?
我告訴你,喜歡比一切都重要,比你賺多少錢,獲得多高社會地位,都重要一萬倍。
如果你覺得一件事你很喜歡,但是做之后擔心賺不到錢所以猶豫,不好意思,那不叫喜歡,記住,人對真正喜歡的事不會做太多權衡利弊。
再來說第2點,拼盡全力。
拼盡全力這個詞已經說爛了,但是恕我冒犯,95%的人所謂拼盡全力只是一種幻覺,它們對“拼盡全力”的定義太輕率了。
就像有句話說的,你以為的拼盡全力,只是別人的開場熱身。
你每天訓練8小時衣服濕透,認為自己拼盡全力,可知道有人凌晨4點半就走進球館。
你以為每天通勤3小時,坐公交擠地鐵就算拼盡全力,可知道有人就住在辦公室,一周才回家洗一次澡。
一說拼盡全力,很多人以為只需要下個決心,我想說,不是這樣的。
能不能做到拼盡全力一定程度上是看態度,但更多的,看你的能力,我說得再直接點:
很多人根本沒有能力去拼盡全力。
就像你只能舉起30公斤杠鈴,現在給你50公斤,你下再大的決心還是舉不起,不是不想,是根本做不到。
為什么會這樣?
因為心力不夠。
心力不夠是因為在他們童年,少年時代,從來沒有為一件喜歡的事真正拼盡全力過。
他們努力程度一般般,成績一般般,稀里糊涂進入社會,周圍也是一幫差不多努力程度的人,稀里糊涂蹉跎到30多40歲。
大部分人感慨自己“拼盡全力”但過得并不好,不過是他們對拼盡全力的定義,太淺層,太寬松,僅此而已。
看看唐僧,人家每次差點嘎掉,剛被妖怪放出來驚魂未定就想趕緊上路,你遭遇的那些算個啥。
不要說那是神話,現實中沒有妖怪,我跟你講現實中的妖怪比神話里還要可怕,你只是價值不夠高,不值得妖怪們對你下手而已。
這個世界有你無法想象的殘酷,你想要的越多,就得面對越殘酷的真相,你就得越拼。
這也是為什么我這樣要求兒子,前幾天為了中考體育達標,他在家里練習引體向上的時候被我罵了,還不服氣跟我頂嘴,說真的已經力竭,拼盡全力了。
我冷笑一聲,你如果真的做到力竭,就該連跟我說話的力氣都沒有才對,就該蹲在地上喘著粗氣渾身發抖才對,這才哪跟哪,休息10分鐘,再做一組,力竭!必須力竭!
我不是說非要他未來出人頭地,那個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天他20來歲30歲,終于找到喜歡的事,打算不顧一切投入。
少年時代培養的拼盡全力的行為模式,能讓他沉浸其中,享受其中,又虐又快樂,真正“成為那種人”,那樣的人生過著才有意思。
至于學歷,財富,頭銜,知名度這些標簽,根本不重要,它們不過是八十一難后遲早會拿到的真經。
(正文結束)
這篇文章寫完后,讓我兒子先看了下,并做了少量修改,所以小同學對此文亦有貢獻,在此表示感謝~
前段時間直播過猛,嗓子發炎,去醫院做了喉鏡幸好沒有聲帶息肉。
待調理完畢再重啟直播吧,期待直播間和大家再見面~
我是格總,前華為銷售;前投資公司總監;《職場的邏輯》書作者;影響120萬人的職業規劃咨詢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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