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為了深入貫徹這一要求,不僅要借鑒美歐主要大國的經驗教訓,還要參考典型小國的特色做法。瑞士開放創新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人均GDP超過9萬美元,連續13年在全球創新指數中名列前茅。我國正在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未來還要進一步擴大國際科技合作。因此,系統分析瑞士開放創新的主要表現和做法,可為我國制定相關戰略和政策提供參考和借鑒。
01
瑞士開放創新的主要表現
1.1 開放創新整體水平居全球首位
國際開放創新指數是筆者課題組結合我國政策實踐和國際權威數據及方法,定制開發的一套分析工具,旨在探究主要國家的開放創新在全球所處位勢和具體表現。指數編制過程得到了全球創新指數主要編制專家的指導,并通過一系列統計檢驗,具有較好的穩健性和可重復性。在指數結構方面,采用信度和效度分析方法,對各級指標的獨立性和相互支撐性進行檢驗。在指標賦權方面,使用等權重法,檢驗權重系數在一定范圍內波動時,其結果是否仍具有穩定性。在指數結果方面,采用相關分析法檢驗各級指標之間的相關性、穩定性與一致性。國際開放創新的總指數由投入和產出兩部分構成,以開放創新的制度環境、基礎環境和創新要素投入作為“投入”,以開放創新的知識產出和技術產出作為“產出”(圖1)。
瑞士的主要表現和排名如下。
第一,開放創新水平處于全球首位。根據2022年國際開放創新指數,瑞士的開放創新水平在全球110個經濟體中排第1位,大部分二級指標都超過前10位高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排名前10位的國家都是高收入經濟體,具體包括瑞士、瑞典、芬蘭、荷蘭、美國、丹麥、德國、新加坡、韓國、以色列。
第二,開放創新的投入排在第3位,產出排在第1位。瑞士不僅具有良好的商業環境和制度環境,有利于開展國際合作,還具有很好的教育和科研環境,對全球科研和高技術人才有較強吸引力。
第三,投入產出比率(0.70)排在第2位。對于大多數經濟體來說,開放創新總指數的得分越高,投入產出比率越高,說明開放創新的水平和效益成正比。瑞士不僅總指數排名第一,投入產出比率的表現也十分優秀,說明其能高效地將投入轉化為產出(圖2)。
資料來源:國際開放創新指數
1.2 持續吸引和集聚全球高端創新資源
根據國際開放創新指數,開放創新的投入包括3項指標,即制度環境、基礎環境和創新要素投入。瑞士開放創新的制度環境(1)排在第9位、創新的基礎環境(2)排在第2位、創新要素投入(3)排在第9位,都超過了排名前10位經濟體的平均水平(表1),說明瑞士開放創新的投入具有顯著優勢,能夠在商業創新、教育和科研的尖端領域開展國際合作。
第一,具有良好國際聲譽。英國品牌金融咨詢公司(Brand Finance)發布了2023年《全球軟實力指數》,這是一項關于國家品牌認知的年度報告,旨在為人們選擇留學國家、工作地、定居地、投資地等方面提供參考。在投資和工作地方面,瑞士是歐洲最具吸引力的國家;在學習、旅游、購買產品和服務方面,瑞士在歐洲排第2位。
第二,吸引全球各類高端人才。瑞士在吸引外國高端人才創新創業方面具有較長歷史,許多國際知名的瑞士企業都是由外國人創辦的,如雀巢、ABB及斯沃琪等。同時,瑞士還是吸引人才的高地。洛桑國際管理發展學院(IMD)研究顯示,2019—2023年,在人才吸引力方面,瑞士穩居全球第1位。瑞士的外國人口在人口總數中的占比較高,根據OECD對瑞士的經濟調查,2015年瑞士人口中有25%在國外出生,2017年為29%。
第三,吸收高質量外資企業為中小企業提供機遇。雖然瑞士是世界500強企業最集中的國家之一,但是中小型企業才是其經濟命脈。因此,瑞士要求外資企業不僅要為其提供創新型技術,為中小型企業提供新機遇,還要為當地經濟創造新價值、提供新動能。2023年,瑞士各州、地區、國家級層面的投資促進機構共同努力,促成了206家外國企業落戶。這些企業在落戶后的第一年就創造了640個就業機會,未來3年,還將新增2500個就業崗位。2024—2027年,受瑞士聯邦及各州委托,瑞士貿易與投資署(Switzerland Global Enterprise,S-GE)將重點引進創新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工業項目和相關技術。
1.3 知識產出和技術產出具有較高國際影響力
根據國際開放創新指數,開放創新的產出包括2項指標,即知識產出和技術產出。瑞士的知識產出(4)和技術產出(5)均排在第1位,其中,論文產出(4.1)、知識產權產出(4.2)、開放創新的服務(5.2)均超過高收入經濟體的平均水平,只有開放創新的產品(5.1)低于高收入經濟體的平均水平(表2),說明瑞士開放創新的產出十分突出。
第一,知識產出具有較高全球影響力。截至2023年,瑞士是獲得諾貝爾獎較多的國家,獲獎次數居全球第8位。盡管瑞士人口規模和經濟實力相對較小,但仍獲得了27個諾貝爾獎。在這些專業領域,瑞士作出了杰出貢獻,知識產出在全球范圍內具有較高影響力。
第二,經濟復雜度位居全球前列。哈佛大學的增長實驗室研究了出口產品的復雜度指數,該指數越高,表明一國的專業能力越復雜,越能生產高度多樣化的復雜產品。2000—2021年,瑞士的復雜度指數在全球排名一直處于第2~3位。2021年,瑞士主要出口商品出口額在總出口額中的占比情況為:服務業占比26.62%、化學品占比25.92%、礦產品占比20.64%、機械制造占比14.04%、農產品占比3.09%;在對外貿易中,瑞士中小企業的貢獻高達2/3,優勢行業為化工、機械制造和醫療器械等。
第三,重視開拓創新型產品的海外市場。瑞士創新型產品的主要出口市場是亞洲、歐洲和美洲。1995—2021年,瑞士主要出口市場及出口額情況為:歐洲從2140億美元上升到6460億美元、亞洲從852億美元上升到6760億美元、美洲從649億美元上升到1980億美元。其中,瑞士對亞洲的主要出口地是:中國內地、中國香港、日本、韓國和印度。1995—2021年,瑞士對亞洲主要出口額占比情況為:中國內地從4.93%上升到13.25%、中國香港從9.65%下降到6.79%、日本從9.86%下降到4.59%、韓國從4.31%下降到3.86%、印度從0.88%上升到3.59%。
02
瑞士開放創新的主要做法
從歷史角度來看,瑞士的政治、金融、語言和移民等制度設計,為其取得良好國際聲譽和較高國際地位奠定了堅實基礎。中立國制度為其帶來了近三百年的和平發展環境;聯邦制為整合多元社會文化提供了有力支撐;直接民主制賦予了人民參政議政的權利;多語言制度和包容性較強的社會文化吸引了眾多外籍高端人才;金融監管制度、匯率穩定性等因素為瑞士法郎的國際化提供了重要保障;移民政策經歷了從寬松到緊縮的變化過程。近年來,瑞士根據國家發展需求和形勢變化,進行調整和適應。主要做法如下。
第一,構建多方位科技外交網絡。
在科技外交網絡建立中,瑞士科技文化中心(Swissnex)和創新瑞士(InnoSuisse)等政府機構發揮了重要的引導作用。Swissnex負責牽頭搭建全球教育、研究和創新網絡,推進瑞士高校、科研機構及具有科研性質初創企業的國際化進程,并積極參與知識、理念和人才的國際交流。InnoSuisse通過創新項目、網絡、培訓和輔導等方式,負責搭建瑞士國內外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之間的交流平臺,構建學界和市場之間的伙伴關系,為瑞士初創企業、中小企業和其他創新組織推薦其創新產品和服務。
第二,開展多層次、多渠道人才交流和合作。
一是支持與歐盟國家的人才交流。瑞士雖然不加入歐盟,但是通過與歐盟簽訂雙邊協議,搭建替代性框架,資助歐盟與瑞士學生之間的交換。二是設立優秀獎學金吸引非歐盟國家的優秀留學生。瑞士聯邦每年頒發政府優秀獎學金,以促進瑞士與其他180多個國家/地區的國際交流和研究合作。此外,瑞士的一些大學也為攻讀碩士學位的優秀外國留學生提供獎學金。三是瑞士國家科學基金(SNSF)對青年申請者的支持力度較大。SNSF遵循卓越研究、學術自由和良好科學實踐的基本原則,對處于不同職業階段,希望在國外開展研究活動或與國外研究人員合作的申請者都提供資助機會。瑞士大學科研機構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員也可以獨立申報科研項目資助,沒有國籍等其他外在限制條件,極大地提升了瑞士對全球年輕科研人才的吸引力。
第三,提升主要高校的創新環境和國際聲譽。
瑞士高校和教育體系為創新提供了獨一無二的環境,讓學者、企業家、投資者能有效聯動,一起發揮作用,成為瑞士獨特的創新模式。例如,洛桑聯邦理工學院通過體制改革,整體實現了從德國模式向美國模式的轉型,創新環境和國際聲譽進一步提升,主要體現在國際排名穩步提升,與其他國際頂尖大學合作的機會增多,參與高端國際科研合作的機會增加,教師在國際學術同行中被認可度增加,對國際人才的吸引力增強等多個方面。
第四,促進高端產學研合作。
大型跨國公司將研發中心設在瑞士,促進大學和企業的科研合作。1956年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IBM)將歐洲研究中心設立在瑞士,即IBM蘇黎世研究中心。該中心的使命是與學術界和工業合作伙伴建立密切合作關系,成為世界級研究人員的首選工作場所之一,并幫助推動歐洲的創新議程。在實踐方面,該中心參與了歐盟和瑞士政府制訂的研究計劃,與歐洲各地的大學及工業合作伙伴開展合作,簽訂合作協議,其科研人員分別于1986年和1987年榮獲諾貝爾物理學獎。
第五,充分利用國際資源,探索建立國際科技組織。
瑞士聯邦政府重視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對本國科技發展的引領和指導作用,利用日內瓦多邊平臺優勢,于2019年探索建立了國際科技組織——日內瓦科學和外交預測基金會(GESDA)。該基金會有3個功能:開展學術論壇,匯集科學家進行科學發展預測;召開外交論壇,集聚各國外交官聽取各國在科研發展方向上的政策建議;吸納私營部門,設立基金支持科學家開展研究項目。
第六,多部門聯動,向國際組織培養輸送人才。
瑞士聯邦外交部通過建立價值協同、信息共享和引導動員等機制,協調聯邦政府各部門、瑞士發展合作署及地方政府,推動高校開展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工作。同時,瑞士社會職業指導機構和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通過多渠道協調,向國際組織推送人才。
03
政策啟示
首先,促進高校院所與跨國企業開展高質量產學研合作。
一是推動跨國、跨界創新鏈緊密相聯。構建中外合辦的創新聯合體、產業技術研發聯盟等新型組織,促進外資研發機構和我國大學及科研機構合作,共同參與研究計劃,簽訂合作協議。二是豐富合作交流渠道。促進外資企業研發人員來華參加各種研討會和專業協會,深化我國企業與國際科研機構和行業協會的合作,擴大國家高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對外合作交流。
其次,打造“以人為本”的國際化環境。
一是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工作環境。加強對外國青年學者的研究基金資助,繼續深化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經費管理制度改革、成果轉化制度改革。二是探索建立符合我國需求的技術移民制度,加快提升中國“綠卡”在各類生活場景中的應用便利度,推進《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和《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管理條例》的出臺。
再次,構建科技類多邊國際組織生態圈。
一是建立科技類國際組織的合作網絡和中心樞紐,開展學術論壇、外交論壇,以及設立基金支持科學家開展研究項目。二是由社會職業指導機構和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指導和協助人才到科技類國際組織總部學習、實習和任職。
最后,進一步推動中瑞創新戰略伙伴關系。
一是加強與瑞士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合作,促進本土創新,加速從科研到產品的成果轉化,更好地惠及中國和全球。二是以綠色經濟、生物制藥及人口老齡化等為主題,與瑞士利益相關方開展對話和務實合作,共創豐碩成果。
本文來源于《中國科技人才》2024年第4期。楊娟,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文章觀點不代表主辦機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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