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長沙市住建局3月22日信息,日前,該局下發了《關于開展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公開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將開展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公開活動,實現依法應當公示公開的公共收益信息“應亮盡亮”,使物業管理相關主體充分了解掌握公共收益收支情況。
簡單的說,長沙市住建局要求全面公開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的政策。這對我們廣大普通業主群體而言,可謂重大利好,意味著將從“被動接受”到“主動監督”的轉變。
明確收益范疇與需公開事項
“物業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下簡稱共有部分)生產、經營、租賃等獲取的收入,扣除法定稅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所得收益。
比如利用業主共有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所得的公共停車場地收入,在小區內共有區域設置廣告所得的廣告經營收入,自助售賣機、快遞柜等所得的公建配套用房或場地經營收入,利用業主共有的公共游泳池所得的經營收入等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收入,都屬于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收入,都應納入物業公共收益信息公開事項范疇。
同時,經營人員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水電能耗成本等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成本支出,以及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改造及日常養護支出,未直接抄表到戶的住宅小區的供電系統和供水系統運行維護支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或開展業主活動支出,補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都屬于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成本支出,也都應納入物業公共收益信息公開事項范疇。
規范公開的主體及方式和時限
通知明確,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已依法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的,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公共收益信息公開,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或到期未進行換屆的,則由受托經營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主體負責公共收益信息公開。
對于物業公共收益信息的公開方式和公開時限,通知明確,應當線下線上同步公開,線上公開應當與線下保持內容一致、時限一致。其中,線下公開渠道主要包括在物業區域主出入口、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各單元樓棟大廳設置公示公告欄。線上公開渠道主要包括通過物業服務APP、微信公眾號、業主微信群、樓棟管家微信朋友圈等。
通知要求,住宅小區物業公共收益原則上應于每年的三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的信息,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新竣工交付的住宅小區自業主入住后的第二個年度啟動物業公共收益公示。信息公開主體應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內部審核程序,信息公開工作檔案、公開信息質疑溝通答疑機制,積極主動回應業主對公開信息的質疑質詢。
根據通知,對于未按要求公開信息的物業服務企業,由各區縣(市)物業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公示相關信息的,對違規行為予以曝光;對于未按要求公開信息的業主委員會,由物業項目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督促落實,拒不公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業主發現本住宅小區違反公示規定的行為,可以向物業行業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