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訴招標人,招標人投訴評標專家,第一中標候選人投訴招標人,如此彎彎繞的7次投訴,就發生在成都市一個2.4億元項目的設計標段!
前天,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平臺發布《關于四川川投國際網球中心全面改建項目設計/標段的投訴公示》,至此,圍繞該標段的投訴在短短5個月,就高達7次!
那么,這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項目呢?為何會發生多起投訴?最終的結局又將如何?
2024年10月10日,招標人(項目業主)——四川川投國際網球中心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川投網球中心)發布總投資不低于2.4億元的上述項目招標公告,而涉及該項目設計標段的最高投標限價為1200萬元。
11月7日,該項目發布評標結果公示:基準方中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準方中公司)排序中標候選人第一名。評標結果公示期截止11月14日。
不料,就在公示發布后,投訴人“董某”對該項目的招標人和招標代理公司接連發起了4次投訴。
據11月8日、11月11日、11月14日、11月15日的《投訴公示》披露,董某在投訴中均指出,評標專家的評審行為,不符合評標辦法,申請行業監督部門全面核查招標文件的各項內容和具體要求,以核實評標結果。
不過,董某提起的4次投訴,均未獲得有關部門受理。
緊接著,招標人也行動起來——對此次的評標專家提起了投訴。
據12月2日的兩次《投訴公示》披露,川投網球中心投訴稱,該公司發現部分評標專家在評審中,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評分的情形,為保證公平公正,申請對本次評標結果進行復評。
而對于該公司的投訴,有關部門分別作出駁回和不予受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2月12日,遲遲未收到中標通知書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基準方中公司向招標人在線提出異議,要求按程序發布中標結果。隨后,該公司對招標人發起了4個投訴事項。
筆者注意到,基準方中公司在提供的“有效線索”中稱,招標人于2025年1月15日約談該公司,要求該公司放棄中標,并于1月23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了延長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的通知。
3月28日,成都市雙流區住建局對此投訴作出部門處理信息稱,鑒于本項目已撤銷,對投訴人的投訴事項予以駁回。投訴人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手段向被投訴人追償本項目的投標損失和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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