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安陽,李女士的老公帶著4歲兒子去一家寵物店貓咖玩。小男孩喂店里小貓貓條的時候,不小心被貓咬了,手上咬出個洞。
經過好多天治療,小男孩的手還是腫的。看這傷口,確實挺嚴重,醫生說是三級重傷 。
李女士覺得店家得負主要責任。可店主說,從開業起,店里就貼了清楚的警告,像小孩必須由家長陪著,不能抱貓這些注意事項,寫得明明白白。還表示店里的貓都很溫順,不會主動攻擊人。
店主發現小孩被貓咬了,提出給個玩具和兩箱奶作為賠償。李女士一聽就生氣了,說:“我家玩具多的是,這哪能算賠償啊。”
最后,雙方商量了一下,店主賠了 50% 的醫療費,還退了之前辦的年卡。
大家說說,這事該咋看呢?我給雙方提個建議:家長們,最好別帶小孩子去貓咖或者寵物店,小孩和貓玩的時候沒輕沒重,很容易被貓咬。貓咖和寵物店主呢,也盡量別接待小孩,小孩不懂怎么和貓相處,很容易把貓惹急了,造成沖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