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6月初,華北軍區關于冀中軍區參謀長黃壽發槍殺孕妻的報告,到了毛主席這里。此時,他的犯罪事實已經清楚,各項證據確鑿充分,被判處了極刑。
毛主席
不過,華北軍區有些同志還考慮了一個問題:黃壽發也是老紅軍、老革命了,過去在紅軍時期、抗戰時期都立下了赫赫戰功,現在解放戰爭正是用人之際,他一時犯了糊涂,能否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戴罪立功。
毛主席聽后,立即堅定地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支持華北軍區判決意見。他強調說,黃壽發的罪行令人發指,極為殘忍,不但殺妻,甚至肚子里的孩子他都不顧,完全沒有人性,這樣的人絕不姑息遷就,否則,無法給死者及廣大官兵一個交待。
不久后,《晉察冀日報》全文刊登了黃壽發犯罪事件的經過,并附上了華北軍區軍法處的判決書,黃壽發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黃壽發
那么,黃壽發為何槍殺自己的孕妻,過程又是怎樣的呢?一切還得從頭說起。
1938年,黃壽發經人介紹,認識了在冀中軍區擔任電報員的何茵。何茵活潑開朗,面容長相也好,很快吸引了黃壽發。同時,何茵也覺得黃壽發是八路軍的高級干部,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打仗勇猛,有英雄氣質,兩個人沒處多久便結婚了。
婚后,日子過得平淡,但也算幸福。但是,黃壽發心中慢慢對何茵產生了不滿。他覺得,何茵與自己結婚了,那就應該相夫教子。
可何茵卻是一個事業型的女子,并不愿意做家庭主婦。因此,婚后她一直堅持上班,因為是搞電報業務,工作需要值班,也是經常不回家,導致黃壽發越來越不滿。
左為黃壽發
兩個人有了孩子后,何茵還是因為忙于工作經常值班不回家,黃壽發便經常和她吵架,說孩子沒人照顧。沒辦法,何茵只好雇了一個保姆,這樣一來,她的壓力就減輕了,也能更好地投入工作了。
可是,她經常不回家,黃壽發和保姆接觸的機會就多了。他也忘記了自己是一名黨員,一名領導干部,放松了對自己的紀律要求,慢慢地和保姆發生了關系,兩人勾搭在一起。
可黃壽發知道,他是八路軍的領導干部,這樣被人傳出去,那他的政治生命就要結束了。于是,他幾次提出要與何茵離婚,想與保姆結婚。可是,何茵覺得,這是聚少離多造成的都沒同意,并承諾以后多關心黃壽發。
一次,她從工作崗位上下來,準備偷偷回家,給黃壽發一個驚喜,卻沒想到,回到家便撞見了黃壽發和保姆的奸情。她大發雷霆,準備到軍區去告黃壽發。
黃壽發緊張了,只能向何茵求饒,說一旦說出去了,他就全完了,這個家也就完了,孩子們也沒人照顧了。何茵心疼孩子,況且自己也懷了他們的第二個孩子,只好忍了下來。
但是,何茵心中的疙瘩卻無法消除。后來,他們一有爭吵,何茵氣就不打一處來,便搬出這件事要挾黃壽發。黃壽發擔心這件事早晚要傳出去,夜長夢多不如永絕后患。于是,他下決心對妻子動手。
又一次爭吵過后,黃壽發罪惡的槍口直接對準了何茵,也不管她肚子里的孩子了,朝著何茵連開三槍,何茵倒在血泊中后,他又把槍放在了她的手里,造成了何茵自殺的假象。
孫毅
但是,這一切都讓隨后趕來的冀中軍區司令員孫毅感到懷疑,一切跡向表明,這并不像是何茵自殺的,他便讓保衛人員嚴查。
案件的突破口,出現在了黃壽發警衛員的身上。原來,黃壽發殺妻前本想借刀殺人,讓警衛員去辦這件事。但警衛員拒絕了,勸黃壽發無論如何都不能這樣做,他更不會去干。
后來,事情發生后,也是警衛員第一時間發現了何茵被殺,他便對黃壽發產了嚴重的懷疑,隨后將此前的事情一并向專案組作了報告。最后查實,這就是黃壽發所為,案件也告破了,也就有了開頭的一幕。
楊成武
值得一提的是,黃壽發被槍決后,冀中縱隊司令員楊成武將他的女兒接到了身邊撫養。他流著淚說,黃壽發伏法是罪有應得,但他的女兒是無辜的,我要撫養她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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