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個熱搜,丈夫因妻子生不出兒子要離婚,妻子不愿繼續(xù)生育離婚后獲補償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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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張先生與陳女士相識相戀,在2013年2月生了女兒。
后來張先生主張要二胎,兩人在2021年還做過試管嬰兒,但沒有成功,自此后夫妻倆矛盾加劇。
張先生覺得陳女士一直以高齡和身心壓力大為由拖延生育計劃,陳女士覺得“他多次逼我按婆家意愿生兒子,我不愿意。“
最后因為夫妻財產(chǎn)分割和女兒的撫養(yǎng)權(quán)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離,女兒歸陳女士,張先生一次性支付撫養(yǎng)費25萬元、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后補償35萬元共計60萬元。
評論區(qū)直接炸開鍋:“60萬買斷生育自由值不值?”“這年頭生不生還得花錢談判?”
生孩子這事,真不是“為愛發(fā)電”!
生過孩子的都懂,這哪是童話故事里的浪漫場景啊?簡直就是一場實打?qū)嵉纳眢w革命!
35歲以上懷孕,直接被扣上高危產(chǎn)婦的標(biāo)簽,各種孕期不適加倍,還有生產(chǎn)時的撕裂縫針,剖宮產(chǎn)壓肚子的酸爽,保管一輩子難忘。
更別說那些說不出口的后遺癥了:打個噴嚏就漏尿的尷尬,肚皮上永遠消不掉的妊娠紋,半夜喂奶累到抱著娃打瞌睡的崩潰……
說真的,生孩子就是讓女人提前體驗老年生活,這話一點也不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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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破防的是陳女士那句:“他非要按婆家意思生兒子!”
都2025年了,居然還有人對生兒子如此執(zhí)著。因“生不出兒子”離婚,這對夫妻絕對不是個例。
有姐妹連生三胎女兒,婆家直接斷了房貸月供;還有姑娘懷孕5個月查出是女孩,被老公逼著引產(chǎn)。
說真的,某些人眼里,女人的子宮就是個流水線,必須按訂單生產(chǎn)“帶把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quán)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條:“婦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權(quán)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這對夫妻倆的離婚判決,算是把離婚補償金判出了新高度:25萬養(yǎng)女兒,35萬補身體。
有人說60萬是“天價贖身費”,要我說,這錢還補不上女性的生育成本。咱算筆實在賬:
身體折舊費:懷孕讓女性細(xì)胞衰老加速,相當(dāng)于提前透支生命值!
職場斷崖:生個娃會讓媽媽少賺工資,錯過晉升機會,這職場損失誰賠?
時間黑洞:從懷孕到娃三歲,搭進去三四年的時間,讀個博士都能畢業(yè)了。
更扎心的是社會偏見:28歲未婚未育的簡歷直接被HR扔桶,35歲二胎媽媽在會議室偷偷擠奶……這些隱形損失,60萬補得了嗎?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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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自由,這詞兒聽起來簡單,但背后藏著多少女性的血淚史。
以前,生孩子像是人生必經(jīng)的“打卡任務(wù)”,不生?那簡直大逆不道!
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覺醒:我的子宮我做主,生不生、生幾個、怎么生,輪不到別人指手畫腳!
生育自由,這可不是鼓勵大家都去當(dāng)丁克族,而是讓每個女性都能理直氣壯地說:“我生的每個孩子,都是因為我想生,而不是被催生、被逼生。”
那些天天催生的七大姑八大姨,你們先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做到“生養(yǎng)全包”再開口,孩子可不是快遞包裹,生了就能退貨。
讓人欣慰的是,社會也在進步。
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開始推出“生育友好政策”,比如延長產(chǎn)假、提供托育服務(wù),讓職場媽媽能更從容地平衡工作和家庭。
這些改變雖然微小,但就像星星之火,總有一天會形成燎原之勢!
生育自由,這本來就是女性的基本人權(quán).當(dāng)每個女性都能自主選擇生育方式,當(dāng)每個家庭都能尊重女性的選擇,這才是真正的文明進步!
你可以選擇成為母親,但首先,你必須成為完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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