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石家莊4月9日電(記者馮維健)記者從河北省承德市有關部門了解到,4月8日21時許,河北省承德市隆化縣一養老院發生火災。據初步統計,截至9日凌晨3時,火災共造成20人死亡。目前,養老院內其他老人已轉運至附近醫院接受進一步留觀治療。河北省、承德市兩級專家組已前往事故發生地指導救助和善后工作,火災原因正在調查中。
我是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這是一個很沉重的新聞,這不僅是重大安全事故,更涉及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行政監管失職等多重法律問題。結合現行法律框架與實務經驗,我們需從以下維度展開評析:
一、刑事追責層面
根據《刑法》第134條,若調查證實養老院存在消防設施不達標、安全通道堵塞、應急預案缺失等情形,直接責任人員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若發現管理人員為降低成本故意采購劣質消防器材,則可能升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將突破十年。實務中,2019年河南某養老院火災案院長被判刑6年,正是因日常消防檢查記錄造假導致悲劇發生,此案判決可作為類案參考。
二、民事賠償路徑
依據《民法典》第1198條,養老院作為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必須對死者家屬承擔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以2025年河北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單名死者賠償金額預計達128萬元(含6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上限),20名死者總賠償額將超2500萬元。需特別提醒家屬:應立即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防止養老院及其股東轉移資產,實踐中曾有肇事方在事發后三天內將名下房產無償贈予親屬,導致判決執行困難。
三、行政監管失職追查
根據《消防法》第55條,民政部門對養老機構的年度消防檢查記錄將成為追責關鍵。若查明監管部門對養老院長期存在的消防隱患未下發整改通知或虛假通過驗收,相關責任人可能涉嫌玩忽職守罪。2024年湖南某養老院火災案中,2名消防驗收人員因受賄出具虛假合格報告被判刑,此類教訓值得本案警醒。
四、證據固定要點
律師介入后應第一時間要求封存養老院監控硬盤、員工值班記錄、消防器材采購票據,這些證據將直接影響責任劃分比例。2023年浙江類似案件因監控視頻被覆蓋,導致無法證明火災初起時護工是否及時報警,最終法院對養老院的責任比例從70%降至50%,家屬損失近千萬元賠償。
律師行動建議:
1. 死者家屬應立即聯合委托律師,向應急管理部門申請火災事故認定書副本,該文書是索賠的核心依據;
2. 向民政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調取涉事養老院近三年的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及整改通知書;
3. 對存在失智失能老人的家庭,需特別收集護理等級協議,證明養老院對特殊人群負有更高注意義務,可主張懲罰性賠償。
此次火災暴露出養老機構“重審批、輕監管”的積弊,建議幸存老人家屬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43條,向檢察機關申請公益訴訟,推動行業系統性整改。每起悲劇都應成為法治進步的契機,而非止于個案賠償。我是李肖峰律師,歡迎關注賬號,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可以向我咨詢。
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李肖峰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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