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門楣之光·黃浦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黃人才〔2022〕4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決定開展2025年度門楣之光·黃浦人才選拔培養,有關事項如下:
一、選拔名額和要求
2025年門楣之光·黃浦人才計劃選拔領軍人才40人,青年英才20人至40人,分為金融、專業服務、商貿旅游、科技創新、教育、衛生健康、文化和體育、基層黨建和社會治理、高技能、創業十個平臺開展選拔。
每家用人單位限申報2人,且領軍項目與青年項目各限申報1人。
二、選拔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推薦舉薦(即日-5月30日)
用人單位登錄“上海黃浦”-“門楣之光·黃浦人才選拔申報系統”進行單位注冊,網上填寫《門楣之光·黃浦人才申報表》,所填寫的考核業績均應上傳佐證的附件材料,非本人承擔或主要參與的業績不得作為申報材料。實行申報人誠信承諾,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實行“一票否決制”。
(二)部門推薦和平臺受理(6月)
各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街道收到用人單位在線申報后,作為推薦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根據人選的行業、專業領域向相應選拔平臺推薦。各選拔平臺對照本平臺推薦標準審核受理。
經平臺受理后,用人單位在線打印《門楣之光·黃浦人才申報表》及附件1份并按要求裝訂,加蓋單位公章(附件材料復印件蓋騎縫章)后,根據系統提示送至推薦部門或選拔平臺牽頭部門。
(三)平臺遴選和推薦(7月-8月底)
各選拔平臺匯總推薦材料后,由平臺牽頭部門與各責任部門(含相關推薦部門)共同組織復審。各平臺牽頭部門出具本平臺復審意見,并將相關材料交區委人才辦。
(四)評議、公示和命名(9月至10月底)
區委人才辦匯總各選拔平臺人選推薦材料,組織開展征信評價、專家評議等工作,召開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或征求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及相關區領導意見確定候選名單。候選人選經區委、區政府討論審議后形成擬入選人選名單。擬入選人選經社會公示(一般為7個自然日)后如無異議,則正式命名為“門楣之光·黃浦領軍人才”與“門楣之光·黃浦青年英才”,由區委、區政府授予證書。
入選后的門楣之光·黃浦人才按《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進行培養并給予專項資助,培養期為2026年至2028年,期間在2027年組織中期評估。
聯系人:束老師 黃浦區委組織部
33134800-10973
中共黃浦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掃描二維碼查看《門楣之光·黃浦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
點擊“閱讀全文”進入選拔申報系統
編輯 / 黃騫文
來源 / 中共黃浦區委組織部 黃浦區人才局
轉載請注明來自上海黃浦官方微信
黃/浦/進/行/時
1.
2.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