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建設不斷推進
非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大
老舊小區因建設早
規劃不當等原因
停車難問題日益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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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
“消防通道”是不能停非機動車的
那么“應急通道”能不能停呢?
最近吳淞三村小區
就因為“應急通道”能不能停車問題
引發了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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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淞三村是建于
上世紀九十年代左右的老舊小區
北門日常并不開啟
地面上劃設了黃色的禁停區域
由于北門是過街樓的設計
可以遮風擋雨
于是這條通道
就成了非機動車的停車場
盡管鐵門上懸掛著
“消防通道,嚴禁停車”的標牌
但諷刺的是
標牌之下就停滿了非機動車其中不少車都積滿了塵土
顯然已經許久未用了
這些車輛的停放
讓“消防通道”名存實亡
居民們說
以前這條“消防通道”是不允許停車的
但目前是無人管理
電瓶車、自行車是越停越多
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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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以前有過要求不允許放,這明顯就是個通道,不知道最近什么情況。
居民:
如果小區里面發生什么特殊的事情,比如說是火災什么的,那肯定消防通道要通的,那現在放的亂七八糟,我看已經一年多了。
這里到底是不是消防通道呢?
對此
居委干部向記者強調
北門通道是應急通道而不是消防通道
真正的消防通道是在小區東門處
吳淞三村居民區黨總支書記華子平:
北門的通道它不是叫消防通道,它是屬于應急通道。然后地上的標識是以前小區改造的時候進行的標示,也有不準確的地方,我們要馬上進行更換標識,把它標注成應急通道。
難道應急通道就能停放非機動車嗎?
吳淞三村居民區黨總支書記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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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負責消防工作的有關人員此前來小區確認過,只有小區東大門是消防通道,小區北門處的通道并非為消防通道,北門外就是步行街,消防車并不能進來,因此是應急通道,用來疏散人群。
記者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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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如果是疏散人群所用,那應當屬于疏散通道,也是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的,如此停放電瓶車顯然也不合適。
此外,居委干部還提到
小區非機動車在此處停放
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因為小區的地下非機動車庫
只能容納90輛車遠遠不能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
而小區并沒有地面停車棚
所以能遮風擋雨的消防通道
就被不少居民當成了最好的“停車棚”
居民:
因為這個小區地方小,電瓶車也沒地方停是個問題,停車場也沒那么多停車位。
居委干部表示
利用北門通道停車也是無奈之舉
接下來會要求物業做好動態管理
保持車輛停放的有序
各位坊友小區里有類似情況嗎?
歡迎留言都來討論討論
看看新聞記者: 程穎
編輯: 康令侃
攝像: 胡哲凌
責編: 李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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