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 何
4月9日,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新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辦理結婚、離婚登記也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
首先這無疑為婚姻登記帶來了便利,看了公告的原文,還增加了聯網核驗信息、隱瞞重大疾病撤銷婚姻的條款(事實上更加重視當事人意愿,同時聯網驗證信息打擊人口拐賣和騙婚)。
就事論事地講,這是與時俱進和更加完善的條例。
其次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進一步提高婚姻登記的便利性。(ps:婚姻登記包括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
取消了對婚姻登記地域管轄的規定,也更貼合當代社會人口流動頻繁的現狀,可以避免異地來回跑。
但一個疑問是,如果出發點在于此,為什么是現在?以前咋就不呢?
然后我就發現了前幾年的一個新聞,結合在一起看,就挺有意思的。
23年七月份的時候,有網友留言說現在婚姻登記必須提供戶口簿不合理,這與憲法規定的“結婚自由”原則相違背,建議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民政部當時回應稱,結婚必須提供戶口簿,主要是為了防止重婚,保障當事人權益。
但是這兩年一下子風向調轉過來了,戶口簿不再是必要了,連地域管轄限制也沒了。
我想這或許和這幾年結婚數據有關。
2024年結婚登記數據是610.6萬對,比2023年的768.2萬減少157.6萬對,降幅為20.5%。
結婚登記對數十年間下降52.5%,從2013年的1346.9萬對結婚登記開始,這一數字就逐年遞減,而且是一年下一個階梯。
2019年降至千萬對以下,2020年再減少至九百萬對以下,2021年更是跌破八百萬對大關,而到了2022年,已經不足七百萬對,2024年更是創79年以來最低。
這數字整的和倒計時一樣,這也讓有些部門開始著急了。
所以,不難看出,這個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背后的真實用意,就是想辦法促結婚生育。
仔細分析廢除結婚登記需戶口簿的規定,實際上意味著結婚不再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
因為戶口簿通常由父母掌管,所以它成為了父母對子女婚姻的一種“把關”工具。
在子女未另立門戶之前,結婚往往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而戶口遷移,則必然涉及到居住地的變更,這通常意味著必須擁有自己的房產作為依托。
然而,考慮到中國的現實情況,二十八歲之前不依賴父母而能擁有獨立房產的人并不多。
這實際上意味著,子女的婚姻大事,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是需要與家中長輩進行溝通和協商。
現在,廢除了戶口簿的限制,就相當于消除了婚姻道路上的最大障礙。
從此以后,子女結婚再也不用經過父母的同意了。
所以這一波,是利好年輕戀愛腦們?
當年輕人都在拿結婚不用戶口本玩梗的時候,其實有個更值得關注的現象被悄悄忽略了。
別聊那些結婚率、出生率的數據,也不說離婚率的事兒,咱就琢磨一個問題:結婚登記變簡單了,到底方便了誰?
肯定不是每天為生計奔波的年輕人,也不是還在婚姻里糾結“換不換人”的中年人。
真正方便的,是那些手里有錢、名下有房的老年人(央行 2023 年數據顯示,60 歲以上群體掌握著城鎮家庭 70% 的可支配財產)。
沒看錯,現在這社會,退休工資高、有存款有房產的老人,反而是最有“資本”的——他們時間充裕,不差錢,心里也渴望陪伴。
去公園相親角看看就知道,老年相親比年輕人直接多了,條件明碼標價,絲毫不掩飾對情感的需求。
有錢又有閑,這事兒自然就有了發展的土壤。
舉個最常見的場景:
一個一二線城市的退休大爺,每月拿著萬元退休金,名下兩三套房子,兒女要么定居國外,要么忙得顧不上回家。
老伴走了之后,家里請了個年紀相仿、干活利索的保姆阿姨。
時間長了看對眼,您猜他會怎么做?
大概率會像年輕時候一樣,痛痛快快談場“黃昏戀”啊!
這時候兒女要是敢說兩句,大爺能跟你急眼——好好商量或許還能留大部分財產,鬧急了老人一上頭,把錢轉到哪兒你都不知道。
就算兒女去打官司,只要老人腦子清楚、自愿處置財產,法院也沒法干涉。
所以某種意義上,這也算是"銀發經濟"的一種了——一個一二線城市的老頭過戶一套房子,足夠養活保姆家里三代人了(轉移支付),黑色幽默的“促進消費”,讓人忍俊不禁。
說白了,隨著人工成本越來越高,老齡化社會里老人的情感需求沒法忽視,種“夕陽紅”組合只會越來越多。
咱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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