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葉海燕
美國專利商標局官網顯示,近日,韓國CJ第一制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CJ公司”)在美國注冊的餃子外觀專利,獲準通過。
專利申請文件
對此,律師表示,若中國在美國銷售的餃子完全符合上述特征,可能觸發美國關于專利權的規定。還有專業人士表示,CJ公司的餃子外觀專利申請,想借此營銷的成分更大。“有實力的商家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專利無效,企業如果不想陷入侵權糾紛,最好還是規避使用這類形狀”。
專利申請文件
韓國CJ公司在美申請餃子外形專利
必品閣餃子屬公司旗下品牌
4月16日,記者查詢相關文件發現,餃子外觀專利的申請日期為2023年2月24日,下證日期為2025年4月8日,注冊人是CJ CHEILJEDANG CORPORATION,Scau(KR)(CJ第一制糖股份有限公司),專利保護期限是15年。記者查閱發現,其申請的餃子外形,和我國的餃子高度相似。
CJ公司旗下必品閣餃子外形
公開信息顯示,CJ公司是韓國的一家食品和生物企業,旗下有一款餃子品牌bibigo(必品閣),在我國電商平臺和線下商超均有銷售。
青楓(廣州)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主營企業海外的知識產權代理申請,16日封面新聞采訪了市場總監鐘健龍,他表示,從公示文件中可以看到,在美國申請餃子的外觀專利時,是引用了韓國的專利優先權,即先在自己國家申請專利,再到國外申請專利。“CJ公司分別在日本、韓國、美國及世界產權組織都注冊了名為‘餃子’的外觀專利。”
該公司在多國注冊餃子外觀專利
律師提醒出海企業需規避侵權糾紛
餃子,又稱為“扁食”“餃耳”“角子”,是我國的傳統美食。據考證,餃子的起源可追溯至春秋時期的滕國地區(今山東省滕州市境內),考古學家在該地區的墓葬中發現了可能是最早的餃子實物證據。在重慶市忠縣的一處東漢至三國時期的古墓中,出土的庖廚俑清楚描繪了古代廚師精心制作花邊餃子的情景。
東漢至三國時期庖廚俑,案板最左側為餃子(圖據四川博物院)
餃子外觀該專利的申請引發了國內網友熱議,不少網友表示該韓國企業用法律手段,是“將中國傳統文化資源占為己有”。還有人提問“在美國開中餐館賣餃子算不算侵權?”“我國食品企業出口餃子到美國算不算侵權呢?”
對此,封面新聞記者咨詢了鐘健龍和四川分憂律師事務所主任王仁根律師。
王仁根:韓國企業在美國獲得的餃子外觀設計專利,其權利要求書明確限定了14—16道順時針螺旋褶皺、底部平坦、頂部隆起的半圓形面皮等核心特征,并附以毫米級精度的3D建模圖。從法律形式上看,若中國在美國銷售的餃子完全符合上述特征,可能觸發美國關于專利權的規定。
鐘健龍:CJ公司的餃子外觀專利申請,更多的屬于營銷噱頭,實際廣告效應遠超設計的價值。“侵權風險較小,美國專利強調新穎性和創造性,這兩者他都不兼備。我們幾千年的文化,能捏出的餃子形狀無窮無盡,只要提供早一年的在先證據,就可以無效掉對方的專利。”
鐘健龍提醒:由于美國訴訟處理成本較高,一旦陷入侵權糾紛,律師費成本可能要數萬美金。“有實力的商家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他的專利無效。小企業若不想陷入侵權糾紛,最好還是避免使用這類形狀。”
那么,面對這種情況,我國出海企業如何規避陷入知識產權糾紛?
鐘健龍建議,出口企業要保留好自己的產品設計底稿,使用證據等。“有條件的可以登記個中國版權,費用成本也不會太高。同時需要注意,目前國外有很多品牌針對外貿、跨境電商商家進行圍剿訴訟,索取高額賠償。企業主們出海之前最好還是做好知產檢索,避免陷入這類糾紛。”
王仁根律師表示:“面對這一類的文化掠奪,我們需要提高警惕。韓國餃子專利事件暴露了國際知識產權體系在應對傳統文化保護時的嚴重缺陷。中國企業需以‘法律精準防御+文化主動輸出’應對挑戰,同時推動全球規則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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