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認為記憶屬于個體官能。不過,有些思想家一致認為,存在著這樣一種東西,它叫做集體記憶或者社會記憶。我同意這個假設。但是,這種現象即社會記憶,在哪里顯得最舉足輕重且可供操作?我似乎就此另有所見。
于是,本書涉及的問題是:群體的記憶如何傳播和保持?此處,群體一詞用于廣義,有某種靈活性,既包括小的面對面社會(如村寨和俱樂部),也包括廣有領土的社會,其多數成員并不能彼此親知(如民族國家和世界宗教)。自然,讀者可能會預期,提出如此問題,即群體的記憶如何傳播和保持,會導致對社會記憶作為政治權力的一個方面,或者作為社會記憶中無意識因素的一個方面加以關注,或者兼而有之。以下行文對這些問題時有涉及,但有意不加以明確化和系統化。依我所見,研究這類問題,具有無可置疑的價值。因為事實的確如此:控制一個社會的記憶,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權力等級。所以,舉例來說,當今信息技術的儲備,從而借助信息處理機來組織集體記憶,不僅僅是個技術問題,而是直接影響到合法性,是控制和擁有信息的問題,是至關重要的政治問題。此外,我們不再相信那些歷史“主體”—— 政黨、西方—— 這個事實并不意味著這些宏大支配話語(master-narrative) 的消失,而是 意味著它們作為我們當今形勢下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在無意識中仍然起作用:換言之,它們作為無意識的集體記憶,存而不去。
如果本書沒有明確涉及政治和記憶的無意識性,那么,這并非是由于作者對它們的重要性持有任何懷疑,而是由于此處提到的是不同論點:這個論點并非與剛才所堅持的立場不兼容,而是可以作獨立的研究。這種研究的目的所在,也許可以通過從——開始就注意兩點自明之理而得到標示。一個關注記憶本身,另一個尤其關注社會記憶。作為記憶本身,我們可能會注意到,我們對現在的體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我們有關過去的知識。我們在一個與過去的事件和事物有因果聯系的脈絡中體驗現在的世界,從而,當我們體驗現在的時候,會參照我們未曾體驗的事件和事物。相應于我們能夠加以追溯的不同的過去,我們對現在有不同的體驗。于是,從今我推演故我就有困難:這不僅僅是因為現在的因素可能會影響—— 有人會說是歪曲—— 我們對過去的回憶,也因為過去的因素可能會影響或者歪曲我們對現在的體驗。應該強調,這個過程觸及到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所以,普魯斯特(Proust) ”向我們表明,馬塞爾見到斯旺面孔的記憶如何又被新 的記憶所填充。因為當年馬塞爾年輕時在所有上流俱樂部里人人皆知的那個斯旺,極不同于由馬塞爾的叔伯祖母創造的——從而馬塞爾“所見的"——出現在孔布雷(Combray)晚會上的那 個斯旺。當時,斯旺在其他地方如此受歡迎,馬塞爾的叔伯祖母卻像一個漫不經心地擺弄好似賤品的收藏家的寶物的孩子,以魯莽的童稚待他。出于無知,馬塞爾一冢在為自己建構那個斯旺的時候,忽略了他在當時上流社會中的許多生活細節;這些細節使其他人在見到他的時候,看到他臉上蘊含的所有風雅。在這張全然失去魅力的臉上,沉積著與馬塞爾一家無拘無束、友好相處的那段時光,揮之不去。斯旺的臉,他那“肉體的皮囊”,如此飽含這段往日的記憶,“他們自己那特別的斯旺”,對于馬塞爾一家來說,已經成了“徹頭徹尾的活物”。因此,普魯斯特提醒我們,即便像我們描述成“看見我們認識的某個熟人”這般看似如此簡單的行為,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心智過程;因為我們在這類謀面者的形貌上,傾注了事先形成的所有關于他們的概念;在我們頭腦中形成的關于這些謀面者的總圖像中,這些概念占有首要位置。結果,“它們如此完美地襯托出他的臉龐,如此精巧地勾勒出他的鼻子輪廓,如此和諧地融入他的嗓音,好像它不過是一具透明的皮囊,我們每次見到這張臉或者聽到這個聲音,都會辨出這些概念,聽出這些概念''。
至于社會記憶本身,我們會注意到,過去的形象一般會使現在的社會秩序合法化。這是一條暗示的規則:任何社會秩序下的參與者必須具有一個共同的記憶。對于過去社會的記憶在何種程度上有分歧,其成員就在何種程度上不能共享經驗或者設想。代際交流受到不同系列的記憶阻隔之后,這種情況也許最為顯著。跨越不同的世代,不同系列的記憶經常以暗示性背景敘述的形式,互相遭遇。這樣一來,不同輩份的人雖然以身共處于某一個特定場合,但他們可能會在精神和感情上保持絕緣,可以說,一代人的記憶不可挽回地鎖閉在他們這一代人的身心之中。普魯斯特向我們顯示了令人窘迫的異化效應,那種精神受挫的感覺,這是由不可同日而語的記憶交叉引起的。他用馬塞爾的經歷加以說明:當他在離開很長時間又回到上流社會以后,第一次試圖和一位美國年輕女子談話;她已經從德蓋爾芒泰伯爵夫人那里聽說了許多關于他的事情,而且被視為當時最時髦的女人,但馬塞爾卻對她的名字全然不知。和她的談話是愜意的,只是馬塞爾對她談論的多數人的名字感到陌生,這使他感到為難,雖然他們正是那些組成當時雅士社會的核心人物。對方也是如此:在她的要求下,馬塞爾講述了許多過去的軼事,他說出來的許多名字都對她毫無意義,多半沒有聽說過。這不僅僅是因為她年輕,而且是因為她長期沒有住在法國;她第一次到來時,誰也不認識,只是在馬塞爾隱退數年后,才開始涉足上流社會。他們的談話莫名其妙,因為他們倆雖然生活在同一個社會圈子,但相隔25年。因而,他們倆雖然用同樣的語言作一般交談,但在說到名字的時候——我們也許可以說,當他們尋求交流被社會認可的通行記憶時——他們沒有任何共同詞匯。
因而,我們可以說,我們對現在的體驗,大多取決于我們對過去的了解;我們有關過去的形象,通常服務于現存社會秩序的合法化。這些論點雖然不假,但照這個樣子提出來,還不夠充分。因為我想論證,有關過去的形象和有關過去的回憶性知識,是在(或多或少是儀式的)操演中傳送和保持的。為了說明何以如此,我首先要考慮一個自相矛盾的例子:法國革命的例子。它是一個自相矛盾的例子,因為要是有什么地方你不希望找到正在起作用的社會記憶的話,那肯定是在大革命的年代。不過,關于法國革命有一件事容易被忘記,即它和所有開端的情況一樣,涉及回憶。另一件事是,它涉及砍頭和換裝。我認為這兩件事之間有聯系。我還認為,對上述問題——群體的記憶如何傳送和維持? ——的答案,涉及把回憶和身體這兩樣東西,以我們不曾想過要做的那樣放在一起。
我們之所以原不曾想到要做它,是因為在回憶被當成文化活動而非個人活動的時候,它容易被看成是對一個文化傳統的回憶;反過來,這種傳統也容易被想成是某種刻寫的東西。確實,兩千多年以來,整個明確闡釋活動的歷史,都以有利于這種預設的方式運行。確央,在迄今為止的長時間內,闡釋學的一致性,被認為是在于一種程序的一致性,這種程序原則上可適用于任何可以具有意義的事物和實踐。法律和神學的文本、藝術作品、儀式活動、身體語言——都可能是解釋活動的對象。然而,盡管身體實踐在原則上被包括進來,作為可能的闡釋對象,實際上,闡釋學已經把刻寫作為自己的優先對象。它由它的歷史過程興起,并在其歷史過程中,不斷回歸到那種和傳統的關系中;這種傳統的焦點在干:刻寫在文本或者至少被認為相當于文本并且可以說按照文本的類似形象構造的書面證據上的是什么。
正是由此對立的背景出發,我要尋求描述既在傳統中又作為傳統的一種非刻寫式的實踐,如何得到傳輸。至于如何達到這個目的,也許應當讓讀者有所警示。以下行文與其說采用了一種論文形式,不如說采用了一種分析探索的形式和積累的方法。盡管要討論的是各種不同的話題,但它們之間保持著密切的邏輯聯系。這種邏輯關系可以表達為:它涉及焦點的不斷縮小。如果說有什么社會記憶的話,那我就要爭辯說,我們可能會在紀念儀式上找到它。但是,紀念儀式只有在它們是操演的時候,它們才能被證明是紀念性的。沒有一個有關習慣的概念,操演作用是不可思議的;沒有一個有關身體自動化的觀念,習慣是不可思議的。就是這樣,我要試圖表明,社會結構中有一種慣性,沒有任何一個關于何謂社會結構的現行正統學說對它有確切解釋。
本文為保羅·康納頓著、納日碧力戈譯《社會如何記憶》導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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