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傳聞已久的契稅新政終于塵埃落定。4月18日,杭州房管、稅務、規資三部門聯合發文,對可享受首套及二套契稅優惠的規則進行了調整。
按照此前規定,購買140㎡及以下住房,首套和二套契稅均可減按1%征收,第三套及以上契稅按3%征收。不過,首套及二套認定并非完全“按區認定”,而是將西湖、上城、拱墅、濱江四個中心城區視為一個區域。若濱江有一套,拱墅有一套,在西湖區再買一套即為第三套,契稅按3%征收。
根據新政,今后四個中心城區套數均不互認,像上述情況在西湖區再買房,依然可以被認定為首套,契稅減按1%。這就意味著,一套總價500萬元的房子,契稅可省下約10萬元左右。
以下為政策全文:
各區、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各區、縣(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分局、各縣(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向好,進一步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住房交易契稅政策具體操作辦法的通知》(浙財稅政〔2024〕6號)的規定,現將我市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契稅優惠套數查詢規則調整如下:
一、購買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范圍內住房的,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的住房套數查詢范圍確定為購房所在區行政區域。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21日起執行。2025年4月21日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尚未申報繳納契稅的,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可按本通知執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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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錢塘小快
責編 | 如意
來源 |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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