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用戶投訴“去哪兒”推諉責任:未出票拒退款且隱瞞出票方信息。
4月6日,河南省的任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于2019年購買了一款走著瞧旅行的云南旅行跟團游產品,原價為1298元,當時她以團購價599元購得。購買時,工作人員向她承諾售后無憂。然而,下單后不久疫情爆發,導致她無法出行。再后來,由于個人行程安排的原因,她仍然無法出行,因此需要退款。
(注:圖為任女士提供)
但目前,任女士的退款請求無人受理。客服曾表示會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然而任女士與售后客服聯系已經12天了,卻無人理會。消息顯示未讀,當時聯系的客服人員也沒有任何回應。目前,任女士需要聯系客服進行退款,但無人與她協商。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走著瞧旅行平臺暫未回應。
據網經社企業庫顯示,走著瞧旅行是走著瞧(杭州)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穆陳勁瓊。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走著瞧旅行”所屬走著瞧(杭州)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目前暫無風險評級。
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數字生活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走著瞧旅行”排名第12位。最新評級為“不建議下單”。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還有:美團、BOSS直聘、飛豬、去哪兒、萬師傅 、大麥網、智行、貓眼電影、智聯招聘 、同程旅行、攜程、聯聯周邊游 、魯班到家、餓了么、58同城、高德、航班管家、淘票票、滴滴出行、soul、南方航空、趕集網、T3出行、途家、啄木鳥家庭維修。
此外,“電訴寶”受理用戶維權案例顯示,2025至今“走著瞧旅行”還疑似存在虛假促銷、退款等其他問題。
【案例一】“走著瞧旅行”被指虛假宣傳,惡意蒙蔽用戶
4月2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于2023年5月16日在微信的走著瞧官方商城,購買了燒傷超人阿寶和走著瞧旅行聯合推出的風花雪月云南行旅行卡五張,每張599元。購買后,王先生并未激活卡片,也未使用。由于最終沒有時間去旅行,王先生與走著瞧旅行的客服取得聯系,要求退卡。客服表示,目前沒有時間的話,以后有時間也可以使用,或者等新的線路推出后,選擇其他線路。
然而,到了今年,王先生既沒有時間,也沒有發現合適的線路,于是決定徹底退卡。此時,走著瞧旅行方面卻表示只能退40%的費用,借口是他們已經與云南的商家合作并支付了費用。但問題在于,王先生購買卡片后,并未激活,也未選擇線路和時間,更沒有與他們進行任何電話溝通,他們如何就能確定王先生一定會去,并提前將錢支付給商家呢?這顯然是借口,是在蒙蔽客戶。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走著瞧旅行平臺暫未回應。
【案例二】“走著瞧旅行”被指夸大宣傳,拒絕退貨退款
3月15日,浙江省的徐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于2018年1月28日在有贊熱賣榜購買了走著瞧旅行的2張云南行體驗卡,每張卡單價為599元。之后,由于疫情的原因,她一直未能成行。在此期間,徐女士曾要求退款,但走著瞧旅行方面一直給她延期,直至現在。
今天,徐女士去咨詢退款事宜,卻一直沒有人回復。她感到事情不對勁,于是進行了查詢,發現這個項目已經有不少人投訴了。此外,出行前必須提前15天左右預約,因為要預訂飛機或火車票,限制比較大。
另外,走著瞧旅行還存在夸大宣傳的問題,聲稱沒有購物,但實際上卻是一個購物團,有相當長的時間必須在購物點停留。因此,徐女士現在要求退貨退款,并希望相關部門能幫忙調解一下。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走著瞧旅行平臺暫未回應
【案例三】用戶投訴“走著瞧旅行”霸王條款,無法聯系售后
3月7日,上海市的徐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于2020年8月18日購買了“【VIP通道,僅限老客戶】極致川西 | 增補通道,周日增補截止,不再補位”旅行產品,單價為299元,她購買了2份,實付598元。
然而,由于疫情的原因,她未能成行。商家當時答應為她延期2年。到了2023年和2024年,徐女士分別申請出行,但因未成團,所以仍未成行。如今已經超出了預定的時間,徐女士要求退回全款。但商家回復稱,只能退回30%,這讓她覺得非常不合理,認為這是霸王條款。
徐女士認為,自己是預付款,商家并未支付預定酒店機票等成本,因此應該退回全部款項。她今天聯系過商家,商家表示售后部門需要3個工作日才能聯系她,這讓她覺得服務太差勁了。她還是第一次碰到旅行平臺竟然沒法直接聯系到售后,由此可見他們的售后工作有多消極。因此,徐女士懇請相關平臺介入,幫她主持公道。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走著瞧旅行平臺暫未回應。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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