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市相關招生入學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將中小學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2.“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得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等名義選拔學生。完善隨遷子女政策,保障特殊群體入學,確保適齡少年兒童在相對就近的學校入學。
3.班額控制、均衡調劑原則。嚴格按計劃招生,嚴格控制班額;均衡調劑未正式錄取的適齡少年兒童。
4.統一管理、分類指導原則。鄉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在基教股指導下,由鄉鎮中學組織實施;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由基教股統一組織,各學校具體實施;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由基教股統一組織實施。
5.依法合規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辦理學籍;對違規轉學、寄讀的學生不予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二
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教體局局長任組長,局長辦公會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陽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招生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基教股,由基教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
招生辦法
(一)鄉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1.嚴格遵循“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招生辦班計劃經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各鄉鎮中學組織實施。
2.嚴格控制班額。各鄉鎮學校必須按標準班額辦學,標準班額為: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
3.依法保障轄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就近入學。各鄉鎮中學應根據基教股核定的計劃招生辦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適齡少年兒童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合理制定招生方案,統籌規劃本轄區學校的招生區域,引導學生合理就近分流,確保生源均衡配置。
4.嚴格控制跨區域招生。因父母工作變動或家庭遷移確需轉校的學生,必須按學籍管理要求,經雙方學校同意后依程序辦理。
(二)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采取“審定計劃、控制班額、限定年齡、劃分區域、預先申請、調查審核、錄取公示”的辦法進行。
1.審定計劃。基教股根據省市招生政策,結合各學校學位情況審定招生計劃(見附件1)。
2.控制班額。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必須按標準班額辦學,標準班額為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
3.限定年齡。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4.劃分區域。根據學校地域分布、交通狀況、招生計劃和縣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劃定城區學校招生區域(見附件8、9)。師雅田家湖學校不劃定招生區域,面向全縣招生。
5.預先申請。城區適齡兒童、在籍小學畢業生的監護人須在湖南省門戶網“教育入學一件事”專欄或通過“湘易辦”APP進入“教育入學一件事”主題服務提出入學申請。
招生學校須設立招生公示牌,公示本校招生區域、學位情況、申請時間、聯系方式、審核要求、招錄方案等內容。“教育入學一件事”專欄網址: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
(1)小學新生入學申請。
①申請對象:城區年滿6周歲適齡兒童的監護人。
②申請時間:6月3日-7月15日。
③申請辦法: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入學一件事”專欄,根據入學對象居住地所在網格區域向招生學校提出入學申請,不得跨區域申請。登記時須填寫入學信息,同時根據入學對象所屬類別上傳相關證件資料(見附件2)。全縣適齡兒童監護人都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教育入學一件事”專欄向師雅田家湖學校提出入學申請,申請前務必熟知該校招生指南。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入學申請的,不予正式錄取,但可于8月25-26日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通過以上方式補報入學申請,進行補錄。
(2)初中新生入學申請。
①申請對象:城區小學六年級在籍學生的監護人。
②申請時間:6月3日-7月15日。
③申請辦法: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入學一件事”專欄,根據入學對象所在區域向招生學校提出入學申請,不得跨區域申請。登記時須填寫入學信息,同時根據入學對象所屬類別上傳相關證件資料(見附件2)。
非城區小學六年級在籍學生(僅含進城務工及返鄉人員子女),監護人8月25-26日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通過以上方式提出入學申請。登記時,另需上傳務工證明(自備)和所在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
全縣六年級在籍學生監護人都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以上方式向師雅田家湖學校提出入學申請,申請前務必熟知該校招生指南。
6.調查審核
①網上初審:招生學校對監護人上傳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②資格復審:初審合格后,監護人持上傳的申請材料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在招生學校安排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
③審核分類:招生學校采取核實資料、入戶調查、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等辦法,對審核合格的對象進行信息分類(見附件2)。
④縣級復核:各相關學校將學生家長上交資料復印件按類別打包送至縣教體局基教股,審核分類完成后由縣陽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復核。
7.錄取公示
招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審核分類結果,按類別順序分批依次錄取。若遇某類別有多人符合錄取條件時,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錄滿計劃為止。未正式錄取者采取相對就近原則調劑錄取。招生學校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向社會公示審核和預錄情況,公示期滿,由基教股統一錄取,分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高中階段招生辦法
1.招生程序
(1)考生報考。全縣所有八、九年級考生一律到學籍所在學校報考。外省、外市應屆初中畢業生,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或實際居住地)遷入我縣或因父母工作調動遷入我縣的,可申請到我縣參加中考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
報名辦法:4月18日前,學生監護人憑戶口本、居住證明及原就讀學校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和中考生物學、地理成績證明,到紅石中學提交書面申請。無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中考生物學、地理成績證明的學生,可申請參加我縣本年度生物學和地理中考。
(2)志愿填報。考生登錄華容縣陽光招生錄取管理平臺 (http://www.hrygzs.com)專欄自主填報。考生志愿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志愿分兩大類:職業中專五年制大專班、對口升學班志愿和普職兼報志愿。填報了職業中專五年制大專班、對口升學班的考生,不得填報普職兼報志愿。普職兼報志愿分“專業志愿”“文化志愿”“職業中專志愿”,分別設“擇優”“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和“技能班”志愿。擇優志愿中只有縣一中可填報。
(3)招生錄取。普職招錄依據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查成績及綜合素質等級評價結果(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成績以縣教體局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為準,招生學校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普職招錄同步進行,錄取順序為:先縣一中分配指標錄取和職業中專五年制大專班、對口升學班;再錄其他普通高中;最后錄職業中專技能班。外省、市返鄉就讀學生單獨招錄,可向師雅田家湖高級中學、縣三中、縣五中、職業中專單獨申請,經基教股審核,報領導小組批準、公示后錄取。
(4)報到注冊。基教股審定公示招錄情況,分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學校憑錄取通知書組織學生入學,注冊辦理學籍。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者,不再保留學位。
2.招生計劃及錄取標準
(1)招生計劃。全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為4860人,98個教學班。其中普通高中3180人,64個教學班;職業中專1680人,34個教學班(具體計劃見附件4)。
(2)錄取標準。文化成績以華容縣2025年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13科成績為依據,折算總分765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00分、物理8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60分、生物學40分、地理40分、體育60分、藝術10分、理化實驗操作10分、信息科技5分。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和實踐能力等五個維度評價結果為依據。考查科目成績需合格。
全縣按13科成績總分從高到低入圍擇優對象1200人。縣一中在擇優對象中按10科(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法、歷史、生物學、地理、體育,下同)成績錄取;基礎性發展目標五個維度評價結果中有2個以上(含2個)C等級不予錄取。其他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按13科成績錄取,基礎性發展目標五個維度評價結果中有1個以上(含1個)D等級不予錄取。
3.錄取辦法
(2)第一批錄取,錄取順序是先專業后文化
①專業生擇優錄取。縣一中招生計劃40人,其中,音樂14人(聲樂7人、舞蹈5人、器樂2人),體育18人(含籃球3人、足球3人),美術8人。按以下辦法錄取:根據招生計劃,在全縣專業考生中以專業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對象。根據考生志愿按10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與學校簽訂專業就讀誠信協議,否則不予錄取。設定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不低于全縣擇優最低控制線下50分。
②文化生擇優錄取。縣一中在13科成績總分全縣前1200名(錄取對象: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須全縣前1900名),且填報擇優志愿對象中,按10科成績擇優錄取。
縣一中擇優錄取分選拔錄取和分配錄取:
A.選拔錄取。縣一中在文化生擇優錄取對象中,按文化成績10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272人。錄取末位同分時,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總分排名順序錄取。若再同,以語文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B.分配錄取。根據華容縣2025年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數,按比例將縣一中招生計劃538人分配到校(見附件5,農村學校按學生數的12%、城區學校按學生數的10%分配)。在全縣前1200名擇優對象中,剔除選拔錄取對象后,按文化成績10科總分和計劃數,根據考生志愿及各校分配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城區最低錄取控制線與最高錄取線相差不超過10分,農村最低錄取控制線與最高錄取線相差不超過30分。未完成擇優招生的計劃,實行城區和農村分開調劑,根據10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分配計劃和調劑錄取末位同分時,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總分排名順序錄取。若再同,以語文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2)第二批錄取,錄取順序是先專業后文化
①專業生錄取。招生計劃378人,懷鄉中學專業生共招158人(音樂50人、體育52人、美術56人,其中音樂含舞蹈12人,體育含足球2人、田徑類5人)。師雅田家湖學校專業生共招100人(音樂30人、體育40人、美術30人)。縣三中專業生共招90人(音樂30人、體育30人、美術30人)、縣五中專業生共招30人(音樂6人、體育10人、美術14人)。
錄取辦法:根據招生計劃,剔除已錄取學生后,在全縣美術和音樂專業考生中以專業成績按1:1.5的比例確定入圍對象,體育專業考生中以專業成績按1:2.2的比例確定入圍對象。根據考生志愿按13科總分從高到低錄取,錄取學生須與學校簽訂專業就讀誠信協議,否則不予錄取。設定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音樂專業最低控制線為普高錄取預測線下54分,美術和體育專業最低控制線為普高錄取預測線下40分。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調劑為文化生計劃。
②普通高中文化生錄取。根據招生計劃,在全縣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對象中,根據13科成績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滿計劃數。錄取末位同分時,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總分排名順序錄取。若再同,以語文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3)職業中專招生錄取辦法
①五年制大專班。招生計劃100人(其中湖南科技職院機電技術應用專業50人,湖南食品藥品職業學院食品安全與檢測技術專業50人),從專報五年制大專班志愿且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13科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的辦法錄取。
②對口升學高考班。招生計劃480人,從專報對口升學班志愿的考生中,按13科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的辦法錄取。已與職業中專簽訂預錄協議的對象,優先錄取到對口升學班。
③技能班。招生計劃1100人,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志愿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設置錄取最低控制線,控制線下人數不超過全縣參考總人數的5%。往屆初中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其他生源可持相關證件到職業中專報名。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招生工作職責。各學校要成立陽光招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認真制定招生方案,明確崗位職責,加強清廉教育。
2.統一宣傳,全力維護招生秩序。各學校要根據省市政策和本方案精神,廣泛宣傳我縣中小學陽光招生政策,及時將縣教體局統一印制的《考試招生工作早知道》發放給學生和家長,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家長代表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爭取家長的理解和社會的支持。設立咨詢電話(縣教體局:0730-4227659,0730-4212458;政務服務大廳綜合服務臺:0730-2929208,0730-2929206),接受社會咨詢。
3.規范操作,確保招生順利進行。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方案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招生錄取標準。實行隨機均衡編班,不得設置重點班、實驗班、教師子女班等。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確保學籍注冊工作規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職業中專已錄取的學生,可少量招錄外市返鄉就讀的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不納入招生計劃,但需經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4.嚴肅紀律,從嚴查處違紀違規行為。教體系統干部教師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紀律,嚴禁借招生之機收受紅包禮金和接受與招生、入學有關的請吃請喝,嚴禁中介招生和買賣生源等行為。縣教體局將對違規招生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從嚴查處,對違規招錄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附件:
1.華容縣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班計劃
2.華容縣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招生錄取辦法
3.華容縣2025年中小學陽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華容縣2025年高中招生計劃
5.華容縣2025年縣一中擇優錄取分配計劃
6.華容縣2025年職業中專招生任務指導性計劃
7.華容縣2025年高中體育專業生特招工作方案
8.華容縣2025年城區小學招生區域分布圖
9.華容縣2025年城區初中招生區域分布圖
附件1
華容縣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班計劃
附件2
華容縣2025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招生錄取辦法
一、第一順位錄取
A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地址和戶籍在招生區域內(僅限學生父母)。
適齡兒童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地址和戶籍在招生區域內,并在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所在地生活居住,以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為依據入學。
所需證件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和不動產信息登記查詢證明。
2.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戶口簿和身份證。
3.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4.提供招生區域內實際居住房屋半年的水電費票據或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
二、第二順位錄取
B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地址在招生區域內,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僅限學生父母)。
適齡兒童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地址在招生區域內,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并在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所在地生活居住,以不動產證書(房產證)為依據入學。
所需證件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和不動產信息登記查詢證明。
2.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戶口簿和身份證。
3.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4.提供招生區域內實際居住房屋半年的水電費票據或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
三、第三順位錄取
C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地址和戶籍在招生區域內(僅限父母未辦證的小產權房)。
適齡兒童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和戶籍在招生區域內,并在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所在地生活居住,以提供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有效證明為依據入學。
所需證件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購房協議或相關房產有效證明,社區開具的居住證明。
2.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戶口簿和身份證。
3.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4.提供招生區域內實際居住房屋半年的水電費票據或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
四、第四順位錄取
D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地址在招生區域內,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僅限父母未辦證的小產權房)。
適齡兒童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地址在招生區域內,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并在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所在地生活居住,以提供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有效證明為依據入學。
所需證件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購房協議或相關房產有效證明,社區開具的居住證明。
2.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戶口簿和身份證。
3.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4.提供招生區域內實際居住房屋半年的水電費票據或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
五、第五順位錄取
E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和戶籍在招生區域內(僅限學生其他法定監護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產)。
適齡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和戶籍在招生區域內,并在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所在地生活居住,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為依據入學。以上情況僅指適齡兒童父母在城區無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小產權房。
所需證件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適齡兒童父母“不動產信息登記查詢證明”。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購房協議等相關房產有效證明。
3.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4.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5.提供招生區域內實際居住房屋半年的水電費票據或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
六、第六順位錄取
F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在招生區域內,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僅限學生其他法定監護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產)。
適齡兒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在招生區域內,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并在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所在地生活居住,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為依據入學。以上情況僅指適齡兒童父母在城區無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小產權房。
所需證件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適齡兒童父母“不動產信息登記查詢證明”。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購房協議等相關房產有效證明。
3.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4.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5.提供招生區域內實際居住房屋半年的水電費票據或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
七、第七順位錄取
G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不在招生區域內,戶籍在招生區域內。
適齡兒童父母及其法定監護人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不在招生區域內,戶籍在招生區域內,但在招生區域內租住半年以上,以租住證明為依據入學。
所需證件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區簽署證明意見并加蓋公章)。
2.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3.父母雙方從業的合法有效的證明(如本人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務工證明等)。
4.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八、第八順位錄取
H類: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不在招生區域內,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小產權房地址不在招生區域,戶籍不在招生區域內,但在招生區域租住半年以上,以租住證明為依據入學。
所需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區簽署證明意見并加蓋公章)。
2.居住證(僅限外縣戶籍)。
3.適齡兒童戶口簿和出生證明,適齡兒童父母及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4.父母雙方從業的合法有效的證明(如本人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務工證明等)。
5.適齡兒童近期免冠藍底照片。
附件3
華容縣2025年中小學陽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4
華容縣2025年高中招生計劃
說明:1.2025年全縣初中畢業生為4931人,根據普通高中招生實際,初定招生計劃3180人,各類招生人數根據招生方案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2.普通高中招生缺額不補錄;3.各公辦高中學校不得招收本市外縣學生,縣三、五中可招錄少數外市回鄉就讀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不納入招生計劃,經市教體局審核資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師雅田家湖學校高中計劃縣外招生40人,但須向市教體局申報計劃,并向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附件5
華容縣2025年縣一中擇優錄取分配計劃
附件6
華容縣2025年職業中專招生任務指導性計劃
附件7
華容縣2025年高中體育專業生特招工作方案
根據華容縣2025年中小學陽光招生工作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縣高中足球、籃球、田徑專業生特招工作,確保特招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此方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張 華 戴方櫟
副組長:劉志宏 林金華 田志剛 龍 瑤
成 員:基教股、體衛股、縣一中、懷鄉中學相關人員
2.監督小組
組 長:肖金渠
成 員:饒 鋒
3.測試工作小組
組 長:田志剛 龍 瑤
副組長:陳 琪 唐忠明
成 員:外聘評委、縣一中、懷鄉中學藝體組相關人員
二、特招計劃和測試項目
縣一中:足球3人、籃球3人
懷鄉中學:田徑5人、足球2人
測試項目以體衛股下發通知為準。
三、招生范圍
全縣應屆初中畢業生。
四、招生辦法
1.在初中三年期間參加市縣足球、籃球、田徑比賽獲獎,或在初中階段參加校足球隊、籃球隊、田徑隊訓練并具有特長的學生,自愿申請報名填報志愿,參加招生考試。
2.縣一中足球專業計劃招錄學生3名,其中守門員1名,非守門員2名。在實際招生過程中,若無守門員報考或守門員報考學生未達到錄取標準,則招3名非守門員。守門員與非守門員測試均為百分制,守門員與非守門員一同進行專業測試和文化考試排名。
3.縣教體局體衛股在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體局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組織統一測試。測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4.測試項目和辦法見《華容縣2025年體育專業生特招項目和辦法》。
五、錄取辦法
專業測試結束后,公示專業成績達及格標準的學生名單,籃球及格標準為50分,足球及格標準為55分。田徑及格標準見《華容縣2025年體育專業生特招項目和辦法》中的及格標準。正式錄取時,華容一中按照中考文化成績全縣普高錄取預測線入圍,懷鄉中學按中考文化成績全縣普高錄取預測線65%入圍,再根據體育專業生特招考試分數按志愿從高到低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若達不到計劃人數,缺額人數在體育專業生中錄滿計劃。
附件8、9
華容縣2025年城區小學、初中招生區域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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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華容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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