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執法二支隊十一大隊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一輛危險貨物運輸車駕駛員、押運員與電子運單登記內容不一致,運輸公司存在違規操作行為。
經調查,4月17日10時許,遵義某物流公司派遣貴C牌危險貨車運輸車輛運輸液化氣從正安縣鳳儀街道至正安縣中觀鎮,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車輛駕駛員、押運員與電子運單不一致,該公司未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危險貨物運單和變更駕駛員、押運員,該行為違反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開展普法宣傳,依法制止該公司違法行為。
執法現場
法律依據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危險貨物承運人應當制作危險貨物運單,并交由駕駛人隨車攜帶。危險貨物運單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個月。危險貨物運單格式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危險貨物運單可以是電子或者紙質形式。運輸危險廢物的企業還應當填寫并隨車攜帶電子或者紙質形式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危險貨物承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未按照規定制作危險貨物運單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1、什么是危險貨物電子運單?
“電子運單”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強制使用的運輸單證。全面落實運單制度,有利于促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規范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實現行業主管部門對人、貨、車等信息的全程實時掌握。
2、它能發揮什么作用?
規范企業運輸作業操作,使用電子運單平臺能確保車輛人員證件有效且齊全,留有記錄便于事后倒查。
一是有利于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電子運單是管理部門監督企業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載體,能夠有效解決企業對所屬車輛及人員“監而不控”“掛而不管”的問題。
二是有利于培育良好的市場環境。通過實行電子運單制度,能夠促進落實托運人源頭責任,打擊違法托運行為,推動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三是有利于提高安全監管科學性和針對性。當前,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業務過程數據、衛星定位數據、運政數據等進行綜合分析,實現靜態管理與動態監管的緊密結合,對源頭企業實現精準化監管。
四是有利于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品種繁多、理化性質復雜,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專業性強、安全風險較高。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列明的信息是承運人進行運輸作業的重要指導,并且一旦發生事故,承運人和相關管理部門可以參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和電子運單列明的貨物品名、性質及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進行決策和救援。(鮮城城、王行、翁浩然)
來源:貴州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二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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