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的話
軍旅如航海,既有風平浪靜的坦途,亦有暗流涌動的漩渦。從此刻起,軍營“瞭望塔”將與你同在,一路伴隨守護。
這里,沒有枯燥無味的說教訓誡,只有三餐四季的關心與溫暖;沒有晦澀難懂的專業壁壘,只有通俗易懂的經驗與知識。
“以案說法” : 當你或越雷池時,這里的法治思維可成為及時止步的戒尺;
“勵心營地”: 當你焦慮蔓延時,這里的心理技巧可成為自我療傷的良藥;
“健康堡壘”: 當你身體不適時,這里的 健康常識 可成為 消除傷痛的處方;
“預警前哨”: 當你面臨風險時,這里的安全技能可成為化險為夷的錦囊……
那些曾被忽略的“常識”,可能成為關鍵時刻扭轉局面的底牌。
我們相信真正的安全感,始于對世界的清醒認識、對自我的溫柔關照,讓我們以知識為針,織就一張接住生活意外的網。
軍營“瞭望塔”今天正式起航,讓我們在此相遇,并肩成長,讓每個明天都比今天更溫暖、更安全、更從容。
軍營瞭望塔之“以案說法”
官兵身邊的法律錦囊
圍繞最關心的話題、最真實的生活
普及最實用的法律知識
本期“以案說法”
就和大家聊一聊“借車”的故事
釋法說理
1
小劉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答:根據《民法典》關于侵權責任的規定,小劉駕駛機動車輛造成李某身體受傷,侵犯了李某的身體權、健康權,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
黃班長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答:作為車輛所有人,黃班長在出借車輛時未能嚴格審查借用人的資質,導致侵權結果的發生,明顯具有疏于管理和謹慎義務的過錯,應當對李某的侵害結果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黃班長還可能被處以罰款、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3
保險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答:應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但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侵權人追償。
法律規定
1
《民法典》第1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
《民法典》第1209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普法強根基,用法護權益
戰友,你了解了嗎?
法律顧問:82集團軍某旅律師 徐興豪
視頻:毛 林、蘇正雄
主播:馬 清
制圖:王 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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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陸軍第八十二集團軍政治工作部
總 編:李靜陽
編 審:田洪明、姜 帥
值班編輯:馬 清、毛 林、李靖源、伍開舟
聯系郵箱:jjtq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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