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陳小春妻子、知名女星應采兒通過社交平臺發布聲明,稱陳小春未授權任何其他個人或機構對外洽談全國巡回演唱會相關事宜,也不會以陳小春演唱會的名義從事任何資金募集活動。
應采兒還強調:“以下找你談合作的全都是騙子:陳小春的朋友,陳小春的合伙人,陳小春公司的人。謹防上當!”
據報道,陳小春遭人盜用名義進行詐騙,被告曾某自2018年起謊稱代表娛樂公司,為陳小春等藝人的演唱會尋找投資者,并宣稱獲利高達20%,致使2名受害者上當受騙,共計損失逾128萬港元。4月22日,法官宣判被告入獄2年9個月。
來源: 荊楚網
編輯:雨薇
編審:馬里
監制:趙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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